土家族民居
土家族绝大部分居住在湖南永顺、龙山、保靖、古丈以及湖北省来凤、利川、鹤峰、咸丰、宜恩一带及四川省。土家族有自已的语言,大多数人通汉语,目前只有几个聚居区还保留着土家语。没有本民族文字,通用汉文。崇拜祖先,信仰多神。
过去,在土家人的心目当中潜在着一种神性化的空间价值观念,他们把房屋的建造、居住与自身的发达和神灵、天意、地象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因而使房屋的建造过程、空间格局、使用方法形成一种神化的现象。
土家人建寨立屋有看龙脉的习俗,实则是看山脉的走向,观风水的秀丽,看能否宜室宜家,人丁兴旺,财气盈门。
“土家族竖屋,很讲究屋的坐向,讲究屋场的选择。未动土木之前,要请风水先生架罗盘看龙脉的走向,测山势的凶吉,定利在何方。若利在东南,堂屋门就朝东南方开。但是,还要与主东生庚八字相合。”在土家人的心目中,宅基的“龙脉”不仅仅指周围山脉的走向或气势,更主要的是指山脉中所具有的能使居住者家业子孙兴衰的某种神性的精神,而且这种神性的精神与居住者的命运在冥冥之中存在着某种对应、沟通的关系,因此,无论房屋的坐向或大门的朝向都必须与这种神性的精神相适应,在这里,神圣成了“神与人相互交易的一种艺术”。在土家人看来,那连绵纵横的山脉越长、越雄峻,其龙脉就越旺,若有数条山脉汇合于一点,则此处便是“风水宝地”,谁要是能在此处建房,不仅会人兴家旺,其后世子孙还有可能建功立业,成王封候。
在土家族的民间信仰中,房屋内外无处不有神灵,四周的山水井泉、花木果树均有神灵的依附,偶尔爬进家门的大蛇,也成了死去的祖先神灵的化身。至于建筑附近及内部,更是众多神灵的栖息之地:门前的大路有大路鬼,屋檐下有屋檐鬼,柱础有“磉蹬神”,门槛有“门槛神”,堂屋内专门设有神龛,除供奉天神君亲师、本族祖先,还有“九司天命”、“太乙府君”。生活中的各种农具、炊具、家具及石磨、碓都是各类大小神灵的依附物,年终除夕之夜,土家族人要对屋内外所有的大小神灵一一祭遍,名之曰“谢岁”,以酬谢众神一年对自己的保佑。甚至连房屋旁边(或吊脚楼的下面)的猪圈、牛栏。也各自有豕官神、牛毛大王等专司六畜兴旺的神,它们都是土家人膜拜的对象。
由于神灵众多,因而土家人关于神灵的禁忌也相当多:平日不准用脚踢门槛,这会冲撞门槛神而招祸;堂屋供神的桌子不能将板缝正对神龛;忌扛着锄头和挑粪桶进堂屋;忌将撮箕倒扑在堂屋中间;忌穿着蓑衣进火房,怕引火烧身;殒命在外的人不准进堂屋,说是“野鬼难收魂”;忌在家中吹口哨,说是“死人兆头”;见到死鸟,既不准带到家里,更不准告诉亲人,因这是不祥之兆,先告诉谁谁倒霉;男不踩三朝,女不进灵堂;忌姑娘和产妇坐大门坎;忌在孕妇家中动土、拆门、移动家具等;忌半夜三更到别人家借钱借物,说是“夜晚不破财”;忌小孩吃祭神用的饭菜,说是“吃了记性差”;忌端着碗在别人背后吃饭,否则别人会“背时”;忌小孩吃鸡爪,否则“上学易写鸡爪字”;不准小孩吃猪尾巴,说是“吃了一生落后”;不准小孩吃猪鼻子,否则“长大后打鼻鼾”;忌未婚男女吃猪脚叉,说是“将来难找到对象,即使找到了也会叉脱”;平时不准用脚踩灶和火坑中的三脚架,不准衣、裤、鞋、袜等脏物放灶上,不准用灶煮狗肉,说是得罪了灶神,会给家庭带来晦气;岁时禁忌更多:年三十不准去井里挑水,否则来年会有水旱之灾;年三十不准杀禽畜,说是“麻雀也有三十夜”;除夕忌推磨、舂碓,且平时乐于助人的土家族这一天决不将自己的农具或家具借给别人,因为这些家具的神灵在这一天必须休息;正月初一不准洒水扫地,以免财气扫出门。
总之,在土家人房屋的里里外外、前前后后,几乎无处不有神灵,他们与土家人相依相伴,是土家人内心的依赖,这种民居形式的神圣空间与世俗空间的同一性,正是土家人居住文化的空间神性价值观念的展示。
不同结构的民居,对土家族的居住习俗产生不同的影响。对于分布在河谷盆地或向阳坡地的民居而言,“堂屋”正面壁板上,安有祭祖的“神龛”,“神龛”下放大方桌一张,作摆祭品的“神桌”;堂屋两边的左右房,叫“人间”,是住人的。“人间”房,又以中柱为界,用板壁隔成前后两间。右边的“人间房”,前半间作灶房,后半间作卧室。“人间”房的分住,一般是父母住左边,以示尊敬;儿媳住右边火坑房后半间。房屋的楼分板楼和条楼两种形式;板楼在卧室上面,用木板铺钉而成,专放各种物件和粮食;条楼在火坑房上面,用筋条木棒或竹条铺成,用于堆放苞谷、瓜类、豆类等烘干之物。在正屋两档头,还习惯一头接“马屁股”房,作推磨、舂碓的磨碓房,另一头接偏水屋,作猪牛栏及厕所用。
对于分布在河边、山坡的民居而言,都是在正屋前左右两边配以厢房或吊脚楼,不配“马屁股”房和偏水屋,主要是竖吊脚楼。
宣恩的土家族人建房,过去请阴阳先生测地,选好朝向,依山傍水,习惯于修一正一横或一正两横的屋。横屋有吊脚楼,楼下圈养牲畜。正屋大门的上方,挂有木雕的“吞口”,头上长角,青面獠牙,用来避邪。一正两横的屋,前面是方形庭院,有的修一个朝门。富户建房,一般是“四合天井”大院,板壁多楠木、杉木。前面有“朝门”,两边有耳门。贫户一般是“三柱二骑”,连接柱头的挑枋上骑两根短柱,有的装不起板壁,四周用竹条或包谷杆编夹,以挡风雨,称“千根柱头落脚”,多为常见。
宣恩南北两地的土墙屋,各有不同,北边用干润泥土夯筑而成,南边系以土砖坯封砌而成,就地取材,贫户上盖茅草,冬暖夏凉。
来凤土家族人“所住必择高岭”,往往同姓数十户或上百户集居而成为一寨,如田家寨、覃家院子等。这与土司时“互相侵凌”、“征调频仍”是分不开的。至今,土家人多居山内,客家人多居山外坪坝。土司时,只有土司、舍把、旗长等土官以木架屋,雕梁画栋,房屋盖瓦。一般农民多编竹为墙,以茅草盖顶,既低又暗。若一般百姓盖瓦房,则犯僭越之罪。土家住房正面设有祖先神位,两旁侧室住人。侧房内靠前处设火坑,置三脚架,用来架锅作饭。火坑上方悬挂一烘架,利用火炕中烧火的热气烘粮食、肉类、木材等。现土家房舍,由于傍山而建,多为“吊脚楼”式木板瓦房,楼上住人,楼下养牲畜或堆放肥料柴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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