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杀人狂魔龙治民的行为,绝对是你无法去想象的,一般的杀人奸尸虐待什么都太小儿科,龙治民可是与满屋的尸体共枕眠,就问你还有什么是不可怕的?虽然存在很多心理变态会对尸体进行一些特殊的折磨,然而经过精神病鉴定之后,龙治民不仅没有任何精神状况,甚至还是一个聪明人。
一、聪明的变态杀人狂魔——龙治民
龙治民是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杨峪河镇王墹村人。在1983-1985年仅仅两年时间,就成为中国最大的个人恶性杀人狂魔,杀死48条人命,要知道他原本是一位受到县长、计生委表彰的计划生育先进模范,可是令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一直表彰的人却是一个变态杀人狂魔。
在1983-1985年,商县各乡都出现一个怪事,一些外地打工归来或者上城买东西的农民,很多离奇失踪,到1985年5月,向公安部门报告的失踪者就有37人之多,直到1985年5月29日,龙治民所犯下的滔天大罪再被世人发现,这是令所有人都不敢相信的事实。
民警在龙治民家的一个萝卜窖里清理出一个长3米、宽2米的场地,揭开包谷杆,竟然有八九具尸体,是以码柴禾的方式,头脚交错,整齐排列在一起,这就是龙治民埋藏尸体的“一号坑”。“3号坑”位于“1号坑”的下层,挖掘出的尸体有十多具。“2号坑”在东侧猪圈内,长2米,宽1米,深1.5米,挖掘出8具尸骸,放置方式与“3号坑”如出一辙,但显然遇害时间更早。
二、龙治民作案经过
1983年3月始,龙治民游荡于商县汽车站、广场、东西城门口、南秦桥头等处,以帮介绍对象、高价雇人做工、免费住店等为名,先后将游散他乡、 外出干活的人员和痴呆傻哑者共48人(男31,女17)诱骗至家中,先令其为他干活,待夜晚入睡后,部分由其妻照明,龙治民用镢头猛击头部,个别未气绝者 用锥刀刺其胸部或颈部而亡。并同妻脱掉遇害者衣服,搜寻财物,连死者的长发也剪掉,藏于床下。尸体于深夜无人之际掩埋在院内挖好的土坑里。仅在1985 年,龙治民就疯狂杀死了36人。
三、龙治民杀人原因
龙治民持续杀人时间之久,绝非一个有着正常心智的人所能承受的。用48条性命仅换得573元钱,匪夷所思。能与日渐腐烂的尸体共处一室,深夜孤独一人把一具具尸体搬出,然后有条不紊地排码得整齐,更不可思议。
当时陕西省尚未设立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侦查机关从西安医科大学和西北政法学院请来有关专家,对龙进行了一次精神病学测试。经一天时间的韦氏成 人智力量表测量及明尼苏达多相人格调查表调查,专家认为:一、龙犯无任何精神症状;二、反应敏捷,回答问题清楚,在人类智能中属聪明人。
医学专家认为,明显可见龙的杀人是有其实际目的的,一是谋取财物;二是获取劳力;三是满足性要求。到了后期演化为杀人成瘾,从杀戮中获取快感。
四、龙治民被判死刑
陕西省公安厅及地县刑事技术人员反复对现场进行勘验,提取各种证物1006件,对48具尸体逐一进行了损伤检验,将其死因、年龄、性别以及被害时间作出了科学鉴定。对被害者388件衣服用警犬进行气味鉴别,照印照片3800张,为辨认和查明死者身份提供了证据。
1985年8月30日,陕西省检察院商洛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将龙治民夫妇提起公诉。1985年9月20日,商洛地区中级法院判处二人极刑。二人提出上诉,陕西省高院来人提审后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1985年9月27日,龙、闫二犯被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