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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电商平台诉“刷手”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淘宝1元

2021-01-11 世界之最 全国首例电商平台诉“刷手”案,法院判决被告赔偿淘宝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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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对淘宝诉“刷手”李某一案作出判决,认定李某在淘宝的交易中,有24笔交易属刷单行为,违反了淘宝规则,构成违约,支持淘宝索赔1元的请求。据悉,这是全国首例电商平台诉“刷手”案。

所谓“刷单”是指卖家以虚假交易的形式增加产品的销量,提高商品排名和信誉度,误导其他购买者。

2016年7月,淘宝网发现李某的多笔交易存在刷单行为,对其账号作了限制登录处理。不服气的李某到法院起诉淘宝,要求解封账号并赔偿损失。

淘宝方面介绍,根据用户注册淘宝会员时签署的《淘宝服务协议》约定,用户不得从事刷单等虚假交易行为,一旦违反则构成违约。据此,淘宝以违约为由提出反诉。

淘宝在起诉书中称,淘宝所建立的销量排名、信用排名等评价体系,是消费者选择商品的决策依据之一,“刷单”会对消费者产生严重误导,也损害淘宝的声誉和竞争力,且会污染数据的真实性。

在被淘宝反诉后,李某主动撤回对淘宝的起诉。今年5月,余杭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交易订单的快照、日志等信息,李某在24笔订单中支付款项后又收到卖家退回的货款,其对此无合理解释,遂支持了淘宝的诉求,判李某赔偿淘宝损失1元。李某接受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近两年,为打击刷单行为,阿里运用多种手段打出“组合拳”:如推动全国首例组织刷单者入刑,起诉刷单平台“傻推网”获赔20万元等。

2017年11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网络水军”等不法经营者将受到严厉处罚。

“立法标志着国家已经形成治理刷单炒信行为的法律治理体系。我们呼吁,所有电子商务平台、社交平台和广大商家,绝不要因为商业利益而推卸社会责任,建设市场诚信体系,既不能心存侥幸,更不能只是把功夫花在嘴上。阿里巴巴愿意同社会各界人士一起努力,脚踏实地夯实商业信用基础,共同构建和谐、清朗、诚信、繁荣的市场环境。”阿里方面表示。

“刷单不仅误导了消费者,损害了平台的利益,也破坏了良好的营商环境。”阿里巴巴集团法务部高级法务专家张译文表示,阿里将继续全链条打击刷单行为,让刷单平台不敢刷、不再刷;通过诉讼的方式教育“刷手”群体;严厉处罚刷单商家,清零交易量,甚至永久关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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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阿里推迟CDR CDR是什么?或与小米公司有关 条件允许就回来

按照此前计划,阿里将在7月申请CDR发行,但由于种种原因,阿里巴巴推迟CDR发行。之前,刚刚在港股上市的小米也宣布推迟CDR。

小米推迟CDR主要原因除了本身估值定价不确定外,还有A股环境的影响,A股近期大跌,击破2800点,创2016年2月以来新低。

而阿里巴巴方面也进行了回应:“我们从在美国上市第一天起就说过,只要条件允许,我们就回来,我们的这一态度从来没有改变过。针对今天市场的传闻,我们没有更多细节可以评论。”

据悉,阿里巴巴于2014年9月在美国纽交所挂牌上市,成为美国历史上融资最大规模的IPO,最新市值约4786亿美元,约合3.2万亿人民币。

按照证监会6月29日的最新表态,CDR工作会依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和一系列规定依法推进。不过有业界人士认为,这些巨无霸来到A股会出现“吸血”效应,导致其他股票的抛售。

CDR是什么?

中国存托凭证(Chinese Depository Receipt,CDR),是指在境外(包含中国香港)上市公司将部分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托管在当地保管银行,由中国境内的存托银行发行、在境内A股市场上市、以人民币交易结算、供国内投资者买卖的投资凭证,从而实现股票的异地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