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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部宪法 是什么时候诞生的

2021-01-11 世界之最 中国第一部宪法 是什么时候诞生的
中国第一部宪法 是什么时候诞生的

 
中国第一部宪法 是什么时候诞生的

 

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出席的1197名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进行投票表决:赞成1197票。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以全票赞成的结果诞生。七天后依照这部宪法的规定,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任国家主席的毛泽东这样评价这部宪法,“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一个国家也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根本大法。”

诞生背景

1949年诞生的新中国,直到1954年才产生其第一部宪法,并不意味着新中国存在着宪政空白。在五四宪法诞生之前,1949年第一届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发挥着新中国临时宪法的作用。

1952年,作为当时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第一届政协任期届满,政府面临两种选择,尽快召开第二届政协会议,或者召开《共同纲领》中规定时机成熟即应举行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52年12月1日,中共中央下发通知,认为制宪条件已经具备。24日,周恩来受中共中央委托,向全国政协提议开始起草宪法,政协接受了该提议,并向中央人民政府提出建议。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有毛泽东、宋庆龄、李济深等33人,包括了当时大陆所有的政治党派。列名其中的还有曾参加过1912年天坛宪法草案和1921年曹锟宪法起草工作的民主人士沈钧儒。

此后,中央又成立了宪法起草小组,成员四人:毛泽东、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后三者当时是毛泽东的秘书。1953年12月27日,宪法起草小组集中到杭州西湖第一名园——刘庄,正式开展工作。

诞生过程

宪法起草小组的四人边学习世界法律文明史上的诸多案例,边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毛泽东给他们开出了参考书单,包括了苏联、东欧、法、德以及中国以往的宪法文本。1954年2月,宪法起草小组制成第二稿,发回北京供中央政治局讨论,3月初在讨论的结果上由宪法起草小组制成第四稿,带回北京。此后非中共党员的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被邀请参与宪法草案的讨论,并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在整个中国历史上,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能在讨论广度上和五四宪法相比。据有关人士的统计,约有一亿五千万人参与,提出的意见有138万多条。据参与宪法起草工作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许崇德回忆,宪法草案公布的时候正好是6月,很多地方都被洪水淹没,地方党委就组织群众在防洪大堤上开小组会讨论,场面相当感人。在洪水冲垮道路后,各地就用飞机大包大包地运材料。人民群众对新中国的宪法充满真诚而热切的期盼。

1954年9月15日至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刘少奇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周恩来作《政府工作报告》。大会通过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会一致选举毛泽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朱德为副主席,刘少奇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宋庆龄等13人为副委员长,董必武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鼎丞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大会决定任命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9月29日——毛泽东正式任命:陈云、林彪、彭德怀、邓小平、邓子恢、贺龙、陈毅、乌兰夫、李富春、李先念为国务院副总理,并任命周恩来为外交部长,彭德怀为国防部长,李先念为财政部长,曾山为商业部长。

宪法内容

五四宪法分为五大部分: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国家机构,第三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国旗、国徽、首都。这一体例在1972年、1978年、1982年三次制订宪法的过程中都被完全继承,甚至其中的大部分词句,如“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和“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等都从未发生过改动。很多宪法学者将后三次宪法视作对五四宪法的修订,而非全新的宪法。五四宪法设立了国家主席一职,取代之前的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五四宪法序言中规定的国家总任务是“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充满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的色彩,本质上仍旧是过渡时期宪法。毛泽东自己对宪法的评价也是“要管15年”,并提出要经常修改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