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2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中央有关部门和广东省委、省纪委长期不懈努力,“百名红通人员”赖明敏回国投案,并主动退赃。截至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已到案53人。这也是6月6日中央追逃办对外发布《关于部分外逃人员有关线索的公告》后,第2名投案的外逃人员。
赖明敏,又名赖敏,男,1952年出生,中国银行江门分行原行长,涉嫌贪污罪,2001年8月外逃至澳大利亚。2005年12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缉令。
赖明敏是我国建国以来最大的银行资金盗窃案——中行开平案的涉案人,该案涉案金额超过40亿元。2001年案发后,作为开平支行的上一级分行领导,赖明敏自知涉案,潜逃至澳大利亚。一份2003年江门中级法院刑经初字第18号刑事判决书显示,经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开平支行的上级单位中国银行江门分行行长赖敏(赖明敏在国内的曾用名)曾要求建立分行小钱柜用于发放奖金;同年,为填补江门分行盗用有关科目资金的缺口,赖敏又指使分行财会部经理余鸿斌等三人到开平支行找行长许国俊商讨如何填补资金缺口,后开平支行同意支付540万美元填补该资金缺口。开平市法院2004年发布的一份违法发放贷款罪案资料还显示,赖敏在任职期间,为逃避稽查和通过离任审计,通过许国俊从开平支行挪用1605万美元用来填补亏空的资金缺口。
赖明敏外逃17年,他的归案是中央追逃办及其成员单位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追逃追赃决策部署的积极成果,也是广东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具体实践。中央追逃办负责人再次正告在逃腐败分子,认清形势,放弃幻想,早日认罪服法,改恶从善重新做人才是唯一出路。
赖明敏的归案,透露出了以下几个信息:
首先是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赖明敏于2001年8月外逃,外逃时间长达17年。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5年公布“百名红通人员”名单以来,各级追逃办从未放弃过对外逃腐败分子的追逃追赃工作,始终坚持以钉钉子的精神和锲而不舍的韧劲,向国际社会和外逃分子释放“虽远必追、虽久必追”的信号,使得一批外逃多年的腐败分子意识到,哪怕逃到天涯海角也难以逃脱党纪国法的严惩。
其次,该案还体现了中央追逃办持续曝光外逃人员有关线索带来的强大震慑作用。从2015年4月公布“百名红通人员”名单,到2017年公布22名外逃人员藏匿线索,再到今年公布50名涉嫌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外逃人员有关线索,中央追逃办撒下“天罗地网”,震慑效应持续加码、战术打法日益成熟,通过公开曝光对外逃人员形成强大心理攻势,不断挤压其在境外的生存空间,迫使其彻底放弃幻想、早日投案。
该案还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具体实践。监察体制改革后,广东省纪委监委为了加大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力度,成立了专门的追逃追赃室,进一步配齐人员,加强了追逃追赃力量,形成了1+1>2的效果。该案中,不仅实现了外逃人员主动投案,当事人还表示要积极退赃,纪检监察机关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方面的综合作用得到了有力体现。
据知情人士透露,赖明敏在归案途中还有一个小插曲:他本打算在归案途中在某地中转和亲属会面。但由于是“百名红通人员”,他一入境就立即被当地警方发现并扣押,后被办案机关工作人员直接从海关带回境内。这充分说明,外逃人员特别是“百名红通人员”即便在境外也绝非自由身,贪腐分子不论在哪里都会“人人喊打”。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赖明敏的成功归案再次表明,海外不是避罪天堂,逃得再久也难逃“天网”,只有认清形势,放弃幻想,早日认罪服法,改恶从善重新做人才是唯一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