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后小伙郑某通过虚构网络平台、虚构父母在美国开酒店、虚构交通事故等手段,在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向多人行骗高达230次,行骗共计27.57万余元。记者昨天从江门恩平市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以诈骗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6年5月9日至2017年7月13日,郑某虚构其在某网络平台提现需要服务费,提现后再归还的理由,分42次骗取被害人陈某19171元。
2016年6月14日至2017年11月16日,郑某假意与被害人梁某合伙做二手手机贩卖生意,通过虚构虚假的网络平台,以入货、平台提现等虚假理由,分47次骗取被害人梁某395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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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法院了解到,2000年4月出生的郑某,因高中毕业后没有工作,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支撑,处于未成年叛逆期的他,受不良社交影响,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在一年多的时间里,郑某共行骗230次,诈骗他人钱财合计27.57万元。案发后,郑某家属退赔了上述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某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郑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可对其减轻处罚。法庭希望郑某吸取本次教训,做一名守法公民。因郑某在法庭审理期间能具结悔过,且监护人亦积极配合对其的监管教育,对郑某可适用缓刑。法庭最终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