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消息,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上市公司祥源文化(原万家文化)、赵薇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一审判决结果出炉。
杭州中院判决认定祥源文化的信息披露问题对投资者和市场预期产生了严重误导,其违法行为构成“虚假陈述”,原告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祥源文化应承担赔偿责任,赵薇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祥源文化支付原告王女士赔偿款、利息合计54535.83元,赵薇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这是涉及被告赵薇的证券虚假陈述案全国首例判决,对后续案件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2018年4月17日,祥源文化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查明,龙薇传媒、万家文化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主要事实如下:在控股权转让过程中,龙薇传媒通过万家文化在2017年1月1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对万家文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对龙薇传媒、赵薇等相关责任人一并处罚。
根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处罚决定公布后,全国各地陆续有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为由,起诉祥源文化等被告。其中,厉健律师代理的首批案件于2018年9月19日在杭州中院开庭,原告王女士来自上海,她在2017年1月24日至26日期间,合计买入万家文化10000股,均价20.94元/股,长期持有该股票,起诉被告祥源文化、赵薇索赔96203.29元。
根据司法解释,索赔条件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7日期间买入祥源文化股票,并在2017年2月28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利息损失等,王女士符合索赔条件。
据2018年9月14日晚祥源文化发布诉讼公告称,当时已有440位投资者起诉公司索赔5584.77万元,其中部分案件的被告还包括赵薇、龙薇传媒、孔德永等人。据了解,9月19日上午法院共安排两起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开庭,其中一案原告当庭申请追加赵薇为被告,合议庭评议后决定另行安排开庭。另一起案件是厉健律师代理的股民王女士诉祥源文化、赵薇案。
当时庭审焦点主要包括:被告是否构成证券虚假陈述?如果构成证券虚假陈述,揭露日或更正日如何认定?赵薇是否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投资快报的报道,当时围绕争议焦点,原告提交了对账单、证监会处罚决定等9份证据,被告祥源文化提交12份证据,被告赵薇提交了20份证据。由于被告不同意调解,法院将择期作出判决。
如今,一审判决结果出炉,认定祥源文化的信息披露问题对投资者和市场预期产生了严重误导,其违法行为构成“虚假陈述”,原告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祥源文化应承担赔偿责任,赵薇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2018年10月26日,祥源文化发布2018年度三季报披露: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共计收到 456 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 57,665,971.16 元。 除2 起案件 已于 2018 年 9 月 19 日开庭审理,剩余 437 起案件(含已召开庭前会议但尚未正式开庭的 3 起) 未开庭审理,除已撤诉案件外剩余 455 起案件诉讼金额共计人民币 57,623,971.16 元。
原告代理律师厉健指出,小股民告赢上市公司和大明星赵薇,是2019年资本市场备受关注的事件,在证券投资者维权史上具有重大意义,有助于推进今后证券市场规范发展。
事实上,不仅赵薇本人,赵薇的哥哥赵健此前也曾被深交所关注。
2019年1月4日,深交所向此前已经深陷泥淖的唐德影视发出了关注函。
唐德影视的董事赵健,也即赵薇的哥哥等人承诺的增持成空头支票,反而反手减持被“关注”。深交所因此要求唐德影视说明赵健是否存在误导或忽悠投资者的情形,是否存在通过披露增持计划炒作股价、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