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7年上错公司。42岁的武汉单亲妈妈陈女士在一家影楼上班7年后,通过法院向影楼索要社保补贴,却发现自己上班的影楼与合同中不是同一家。
后经求助法律援助中心,发现并非自己闹乌龙,而是影楼打擦边球,在其任职期间“掉包”合同后骗员工签名并盖章。
原来,两家影楼分别由一对同胞兄弟所开,经营地址和经营范围完全相同,并且共用一套人事和财务人员。
法律援助中心先是发现,陈女士每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都被公司收走。她的离职申请表上也没有公司公章,工资转账银行明细上也没有显示公司的名称。这意味着,陈女士不能直接证明她与全能皇宫婚纱摄影店的劳动关系。
但陈女士找到银行,重新打印了带有工资支付单位名称的明细单,证实自己是与全能皇宫婚纱摄影店欠的劳动合同。
随后,老东家却突然亮出一份由陈女士亲笔签名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江岸区浪漫之都翡冷翠婚纱摄影店。陈女士回忆想起,自己每次签合同时,从没留意过公司名称——“猫腻”就这样出现了。
最后,其在法律援助中心帮助下,用工资单等证据推翻了全能皇宫婚纱摄影店的说辞。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陈女士的诉讼请求,经调解,全能皇宫婚纱摄影店向她支付了社保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等共计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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