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上午,德阳交警直属一大队指导员刘孝军在彩泉路口发现一辆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民警将车拦下后,仔细一看,老人74岁的黄某用木块写了“老年代步车”代替机动车号牌悬挂在车上。因为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该车已经被警方暂扣,同时对黄某进行了治安处罚。
10月1日早高峰时段,德阳交警直属一大队指导员刘孝军在彩泉路口发现一辆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刘孝军示意小车靠边停下接受检查。
走近一看,小车前面的车牌写着“老人代步慢行车”,后面的车牌则写着“严禁追尾”。 与其他车辆号牌不同的是,这辆车的车牌为白底黑字,而且还是手写的。
驾驶员是74岁的老人,还搭乘有另外一位老人。而实际上,这辆小车并不是常见的老年电动代步车,它是老奥拓车,属于机动车。
民警要求该车驾驶人黄某出示驾驶证,驾驶员称驾驶证未带在身上。
随即,执勤警员通过公安交警网上查询平台查询得知:驾驶员黄某,男,现已74多岁,驾驶证在2015年已被注销。
“这辆车原本有号牌,黄某买的别人的二手车,户也是过了的,过到了他名下。年检也是有效的,有效期要到今年12月份。老人的驾驶证在几年前注销。”刘孝军介绍,老人存在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和无证驾驶两种违法行为。
民警根据《通法》规定,依法扣留了黄某的机动车。 民警在对黄某某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治安处罚的同时,通过以案说法进行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