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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史上最恐怖的杀人案之水库浮尸案

2020-08-08 不解之迷 中国史上最恐怖的杀人案之水库浮尸案

历史上的行李箱浮尸案、奸尸案……都是由真实案件编写的恐怖故事……世上有各种各样的人,所以也会有各种各样的恐怖事件,今天整理下重案组未公开的恐怖凶杀案,胆小慎入!

水库浮尸案:

最近天气特别适合游泳,大同学,小同学等也考完试了。但是看新闻说很多水库因为管理不到位,学生哥安全意识淡薄,出现了几起溺水身亡的事件,在这里,如果有刚放假的学生朋友看帖的,就不要去水库等没专业人员看管的地方游泳了,而有大朋友的,也请你看好自己的小友,避免发生事故。

2011年夏天,张伯跟平常一样来到我镇某个水库游早泳,那时候夏天,天亮得很早,早上6点的时候已经迷迷糊糊看到了水库周围的景色。张伯在岸边做完热身运动,光着肩膀,就穿个短裤就下水了。太阳没出来,水还是有点冷的,张伯一个激灵,但是很快就习惯了。很快游到离岸边有一定距离。

忽然,游着游着,张伯的胳膊好像碰到了什么东西,“是根树枝吧”张伯当时没有细想。但是游了几下,他觉得不对劲了。这个水库周边都没有种树,何来树枝一说?而且,树枝的表明没那么滑吧……于是,张伯又游了回去,把头猛扎下去。这次他看到了,一双快要突出来的眼睛正在幽怨地望着他,刚才那段树枝是有手指头的……

警察局很快接到报案,而我,作为刚到来的新仔。新来新猪肉(新来的要受欺负),张队决定叫老差带着我去见一见世面,长一下见识,就带着我一起驱车去到水库的现场。

来到现场,水库已经被封锁了起来,尸体已经被水警捞了上来。张伯在一旁惊魂未定,哆哆嗦嗦地向水警讲诉着他看见的一切。现场给那些来游早泳的,居委会的大妈,还有来看热闹的群众围得水泄不通。我第一眼看见这个尸体,居然没有恶心感。或许是自己在入职培训的时候看那些恶心的图片看多了。我还记得自己看的时候经常安慰自己:他们生前就是一个普通人,现在是睡着了,不会动,而且睡相比较不好……

其他尸检的东西我不懂,但是我自己的观察,这个人肯定不是简单的溺水身亡。因为我看到,尸体的脚裸的位置,绑着一条绳子,绳子末端有不规则的断裂,尸体脚裸位置有了发紫的绑痕。

“发什么呆,你给我记着。”我听到声音,一愣,只见老警拿着一本笔记本和一支笔,得意洋洋地跟我说着,真是人老精,鬼老灵,这工作原本是他做的,今天也就轮到我了。“今天让你学习学习。你把我说的话记着就行了”好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

“死者,男,40岁左右,身材矮胖,身高165cm左右,死亡的时候身穿一条黑色内裤。初步目测死亡时间是一个星期之前,死者口鼻都有淡红色的泡沫痕迹,是生前溺死……。”我一惊,说“老朱,你还不如去当个法医实际点,这个你也知道他是死了之后再抛尸?”“哼,你不知道的事情还多着呢,好好学习吧。”老朱轻蔑了我一下,然后继续说:“死者有淡红色的尸斑,尸体胸腹两侧、臀部和大腿均出现皱缩,出现溺水手套和袜套。”“这个人没穿手套和袜啊?”我困惑不解,但是似乎是说了一句不应该说的话,老朱却以看外星人的眼光瞄着我,然后自己淡淡来了一句“你究竟是怎样考进来做警察的?”我吐了吐舌头,咕嘟一声“考警察又不用考这个的,会行测申论,面试的时候嘴里跑火车就行了……”

老朱似乎没有听到我的话,继续说:“记好来,别吹水了(跑火车了)。死者脚裸绑着麻绳,绳子末端有不规则断裂,应该是之前有重物绑着尸体,让他溺水而亡,而后尸体吸水后膨胀,产生浮力,可能绳子的质地不好,再加上水的浸泡,而它受到的力一个力向上,一个力向下,就这样把绳子挣断了。。而且……”老朱顿了一顿,我也停下了笔,往着老朱的方向望去。原来男尸的颈后有片红肿,“应该是给硬物打昏了,然后给人带到水库抛尸。”当我正在为自己的智商沾沾自喜的时候,老朱却蹲了下来,带上手套在男尸身上摆弄着什么,然后惊讶地说道:“害这个男人的身手不简单,应该是在部队呆过的,可以一掌把这个人搞晕,对颈后的神经分布掌握得十分准确。”“不会吧,一掌可以把这个人搞晕这么夸张?”我听了之后也大吃一惊。“你认为不可能的事还多着呢……”老朱又是一句鄙视。

这时,法医来到现场对尸体进行了详细的检查。而我跟老朱照了几张照片,没事可做,就去了解一下周围的环境。案发的水库,位于郊外,只有唯一的一条小路进出,而小道的出口是一条分叉道,一条通往镇中心,而另一条却通往一条高速路。“我估计这个死者是个暴发户,给人给做了(抢劫),还把尸体抛到这里,我估计他的车也给人抢了。”老朱突然语出惊人,我惊讶地望着他:“老朱,有你在,当初就应该没有福尔摩斯的事了吧,你没在度吹水五抹嘴哦(你不要在这里吹牛)”老朱轻蔑地笑了笑:“哼,这个是必须的,看你还大学生!”好,我继续装孙子,看你有什么高见,我正想听他那深不可测的推论时,他却又来了一句,“你去看看那男人的内裤。”“我X,竟然要我去研究死人内裤?”好,我这个孙子装到底了,也就认了。我一看,也就是一条普通的ck内裤啊,淘宝一大堆的,有什么好研究的。老朱看出了我的不解,说道:“那人身上穿的是正品来的,专卖店卖200大元一条。”

我瞪大了双眼望着老朱,不是吧,你连他是不是穿正品都知道?难道你跟这个男人今天穿的是同一个款式?我正有趴下他裤子的冲动。老朱却一本正经地说“小刘,听着了,今天跟你说的是放钱进你袋了。你看,这男人这么胖,而且看那内裤也不是新买的了,也在水里泡了这么多天,却一点都不变形,质量那是好的,不是像你穿的这种淘宝街边货。”老朱精彩的分析还不忘数落我,我肯定是很不爽的,但是老朱也没有理我,继续说着:“而且你看,那男人什么也给人脱光了。什么钱包、手表之类都没有,很有可能是奔着钱去的。一般仇杀的案件,受害者死亡前一般都是穿着整齐,一般都是求人死,不是求财的,顺手牵羊的很少。你想一下,这样把他弄晕,再把他抛尸,没有一辆小车怎么行?至于小车是谁的嘛,我就是猜的,哈,感觉的,我觉得是这个男人的车被人抢了,而且给用作抛尸了。我们这一行,要大胆推理,小心求证。”“又在吹牛皮了。”我也没听他的,我当时只是觉得这样推理太扯了。再当我发愣在想着这个案件的时候,老朱又发话了“走吧,这里也处理得差不多了,我们把东西拿回去派出所,今天中午我请你出去改善一下生活吧。”原来他已经在车上了。“这个饿鬼投胎,但是有人请吃饭哪有不从,想着今日在他面前装了一早上的孙子,中午终于可以整整他了,于是我乐颠颠地带着证物小跑过去。

当天下午,法医的验尸结果出来了。竟然跟老朱所说的基本上是不谋而合的,这个就大大出乎我意料了,我对老朱顿时另眼相看。根据验尸结果:初步分析死者是给人用掌刺激到颈动脉窦,导致短暂昏迷,而后用重物系脚沉入水库中窒息而亡。而解剖尸体发现死者肺内严重肺水肿,手指中可以提取到类似水草泥沙等物,证明死者沉到水库底的时候曾经做过挣扎。现场的尸体长时间浸泡,没有提取其他如指纹等有效的信息。

现阶段掌握的线索很少,要突破就要从尸源这个方向入手。公安机关将男尸的体貌特征等用宣传单和电视等手段在周边地方进行广泛的宣传,而另一方面,加强对附近居民的走访力度。同时,联络周边城市的公安局,查询近期的失踪人口情况。但是走访没有什么结果,附近的村民都表示没有看见过这个人,这个人很陌生。而跟附近各市的近期失踪人口进行比对,也没有符合的,调查陷入了僵局。而老朱看上去却似乎很淡定,“放心吧,不见了几天的人不算失踪,至少要一个月左右,那个男人的家属慌了,才会报案的。”老朱胸有成竹,对他来说,这样的案件对他来说可以说是经验之谈了。

事情真的像老朱所说的一样,案发后一个月左右,邻市的一个失踪信息进入了我们的视线,报案人是失踪者的老婆,从她所提供失踪者的相貌特征得知,跟水库发现的男尸的特征基本吻合。这样,当地市公安局很快安排失踪者过来我镇认尸,认尸的结果也正如大家所料,不提了,伤心的事。

事后据死者老婆交代:“死者是他老公,曹某,42岁,之前一直都是碌碌无为的一个人,两年前,他无亲无故的舅舅死了,结果平白无故地他继承了舅舅的遗产,大概有300多万。然后就跟朋友合伙开了一间服装厂。因为资金比较充足,他朋友认识的人也多,所以一直比较顺利,生意也慢慢上了轨道。一个多月,他说要到某市谈生意,然后就一直没有了消息。平时他谈生意最长不会超过两个星期,结果一个月过去,还是没了踪影。然后就去报案,再就受到你们认尸的消息了。”说着继续嚎啕大哭。

案件出现了转机,这个与曹某一起做生意的朋友自然成为怀疑目标。但是,调查了曹某的朋友,案发那天在外出旅游,很多人可以作证。而且平时跟曹某关系十分亲密,也不见得有什么过节,而且从曹某朋友的口中得知,案发前曹某曾经表示要跟一个我镇的布匹批发商谈生意,曹某曾经表示这个布匹批发商的布的批发价比别的地方要低,但是具体这个布匹批发商是什么样的来头,联系方式等等一概不知道。曹某朋友的话令到案件的方向转向了这个神秘的布匹批发商。

警方通过技术手段,得知了曹某的最后一次通话是与我市的一个手机号码,通话时间是在曹某遇害的当天傍晚6点钟,而这个电话此前也多次与曹某进行联系。这个电话很可能就是那个神秘的布匹批发商。但是,这个神秘的电话号码就在案发后几天后自动停了,电信部门只追查到这个电话是在我镇发出的信号,但是,一个镇这么大,离案发又过了这么久,查找难度十分大,调查又慢慢陷入了僵局。

其实追查案件是一个过程,任何案件,基本上你做了就会留下证据。就差在这些证据我们公安警察是否可以发现,或者是否抓住其中的细节,或者是我们办案人员是否把一些很微细的线索所忽略,从而失去了案件的突破口。让我们整合一下现在掌握的线索,重新整合一些事情经过:

曹某一个多月前与一个神秘的布匹批发商联系,得知布匹批发商手头上有一大批价格便宜的布料,案发当天因为某些原因与布匹商见面洽谈。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在某个地方被这个布匹商谋财害命,然后把曹某的车也开走,利用交通工具运输尸体,经过高速公路进入水库,然后经过水库把尸体系着重物抛入水库中,最后离开。但是,一个好明显但是又好容易忽略的细节:曹某是开着自己的凌志小汽车出来的,但是案发后小汽车消失不见了,这其中一定是有迹可循的。只要我们从曹某的小汽车这个方向作为入手点,就可以从中查出蛛丝马迹。

很快,调取高速路段案发当天的监控录像,从曹某出事当天,水库的必经高速路段有情况反馈回来了:曹某的小汽车在案发当天下午6点10分进入了高速收费处的监控视频里面,而在晚上7点20分出去高速公路,进入我镇,但是,经过技术处理和比对后,出现了一个令人诧异的一幕。第一次进入高速收费处时凌志小车的司机位置上的人是曹某无疑,但是第二次,离开高速路段的时候,曹某小车上司机位置上的人,竟然不是曹某了!而且,在摄像头里面也不见了曹某的影子了!

而且我们还注意到,当曹某的小车离开高速路段的时候,曹某凌志小车的前面开的桑纳塔小车行迹可疑。视频中,司机带着棒球帽,看不清样貌,副驾驶室的位置放着一个黑色的类似行李包的物体。而在后排依稀看到一样黄褐色的东西,进过放大,我们依稀看到的是一只人的手!

调查目标迅速锁定为这辆车牌为粤???453的桑纳塔小汽车,一查这辆车,原来是一辆两个月前报失的小汽车。奇怪的是,这辆小汽车也是在们本镇丢失的,这是一种巧合?还是一种必然?

而还在坚持不懈的追查曹某汽车下落的调查人员也有了好消息,在外市的一个大型二手车交易市场里面,经过与曹某汽车原来的汽车发动机编号比对,发现曹某的小汽车已经在这个二手汽车商的一个店里面,据店主回忆,几天前,一个高高的,带着帽子的男人过来卖车,汽车什么证件也没有,卖家也知道这种汽车的来历,压价压得很厉害,结果,一辆市场价为50多万的凌志小汽车,最后成交价是8万块。带帽男子也没还价,拿了钱就走了。老板也暗暗窃笑,8万块就搞了太好车回来,我们看到,这辆车给老板标价21万。但是,开心不了多久,调查人员就上门来了。

而根据犯案人员身手好,应该曾经接受过专业的搏击格斗训练,又有可能是本地人,调查人员也将调查的重点转向那些我镇曾经参军退伍回来的人员。结合视频中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很快,李某强这个人进入了犯罪嫌疑人的视线。李某强,5年前高中毕业后征兵入伍,成为兰州军区某炮兵队的某个分队的其中一员,退伍回家后显示没有服从退伍前的工作分配,现在资料显示其待业在家。据了解,李某强家里两兄弟,经过比对和分析,这两兄弟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而捉拿李某强兄弟的时候,也出现了惊险的一幕,捉捕过程中,李某强兄弟正在自家院子种菜,而毫无准备的李某强竟然可以单人匹马把三个便衣警察打趴在地,最后是因为想回去救给控制的弟弟时候,力竭被擒,显得十分悲壮。

李某强在审讯过程中,十分爽快地把这个案件承认了,而且把全部罪名和责任都往自己身上揽,一直在强调弟弟之所以参与这个案件是因为自己强迫。而弟弟却跟哥哥唱反调,表示自己才是案件的主谋,好明显,感情深厚的两兄弟都十分注重掩护着对方,在两兄弟的口中,案件得以还原。

说这个案件的事后,先说一下题外话。跟大家说一下这个具有天朝特色的问题——军队士兵退伍安置问题。不知道这里有没有这类看官,我就拿一个我亲戚说事,我亲戚高中毕业后入伍,服役期间没有混到一官半职,结果到退伍回来,除了一笔安置费,分配的工作竟然是某企业的保安队长。结果,没文化又没技能的他最后只是去工地帮人搬泥水,境况十分凄惨。而只要是有点关系,或者在服役的时候混到一官半职,境况那是完全不同的,一个普通兵市里有人,复员回来就直接去政府机关报道,一个服役期满的继续留在军队当个指导员之类的,这些听说大家也听说得不少。说句实话,军人牺牲自己最好的青春年华去奉献给祖国,可是到头来得到什么呢?大学生一进去军队就是排长,而高中生呢?有多少又是在服役期间可以当个小官的?大多数回来的安置问题如何解决?哎,我怕被跨省,不说了。

说回这个案件吧,大家也猜到了吧,案件中的李某强,来自临市的一个“五保户”,父母都有病在身,家里的学费坚持到李某强高中毕业就再也支持不到了,渴望读大学的他只好收好自己内心的渴望,听说加入军队可以国家提供食宿,而且几年后回来还有一笔可观的安置费和国家负责安排工作,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所以他毅然选择了入伍,响应祖国的召唤。

在军队里的生活一年如一日,但是李某强没有放松,学习了各种的格斗技能和趁着空余时间也看了不少书,服役快结束的时候也升到了班长,他渴望着服役完毕后,可以分配到一份好的工作还有幻想着拿那份复员安置费去把家里那台黑白电视机换成彩色的。

但是,现实狠狠地打击了他,一个上面既没人,又没有当上小官的他,他的结局是注定的。复员的时候,当地的民政局说给他安排工作,结果安排到现在也没一个明确的答复,而李某强拿到的只是那5万多块钱的复员补助金,一刹那,他的心由希望变成了愤怒,几年的青春,难道换来的只是值这些?

但是生活还是要继续,没有文化,没有学历,李某强只能从事苦力劳动工作,巨大的生活压力压在他两兄弟身上,父母的身体已经不允许继续工作,生活的艰苦把军队锻炼出来的锐气挫得平平整整,他开始怨恨这个社会。而李某的弟弟,脑筋特别灵活,打着散工,虽然一家人辛辛苦苦,但是生活还是过得比较安稳。

让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是生活的各种打击,首先父亲在家不小心摔断了腿,一家人本来就没有积蓄,遇到这种事情只能靠周边朋友亲戚的周济,但是他们的亲戚也是顾得了上一餐,又要考虑下一餐的人,哪里有能力去帮助他们?于是,曹某的安置费拿了出来,换了父亲的一条腿。天有不测之风雨,母亲这时候,又犯了心肌梗塞。心肌梗塞这个病有两种治疗方法:一就是保守治疗,靠吃药控制病情。另外一种就积极治疗,做手术,放支架。但那是好几万块的手术啊,家里还哪有钱给她折腾啊,只能回家整天躺着床上吃药,过了几天人就没有了。兄弟俩那个伤心啊,特别是李某强,如果当初自己勤工俭学,坚持继续读书,说不定会找到好工作,就有钱给母亲治病,他决定要报复这个社会!

无意中,有一天,兄弟俩喝酒的时候,李某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弟弟,而李某的弟弟可能打散工打害怕了,也想干一票来找点钱,两兄弟可以一起做生意,两兄弟结果一拍即合,就开始商量计划,商量了一下午,把目光投向了曹某,那么,为什么选择曹某呢?

原来李某的弟弟曾经在曹某的制衣厂里工作,偶尔跟曹某的秘书聊天得知原来曹某没有开支票的习惯,每次去跟原料供应商拿货给的订金都是一个人带的都是现金,而且弟弟知道曹某最近新买了一台好车,也值几个钱。于是,选定好作案目标,兄弟俩就开始制定作案方案和计划。

首先,李某强凭借着在部队学习到的知识,先在镇里面把一辆破旧的桑纳塔小汽车偷到手,把车偷偷藏在自己的院子里,为了掩人耳目,还声称是一个战友暂时存放在家里的。而后,李某的弟弟打听曹某的电话,由李某强假扮成一个布匹批发商,跟曹某进行联系。在取得曹某的信任后,约曹某出来看货样板,为此,两兄弟曾经跑去自己买了几匹上好的布回来,曹某看到布料质量如此好,但是价格比外面的低,自然很开心,也就很爽快地要求合作,准备提交订金了。李某强兄弟知道,鱼,已经游了过来,等待的,就是收网的时候。

案发当天,曹某带着6万元定金,开着自己的凌志小汽车,下午5点钟的时候开始出发,按照计划是六点多的时候来我镇的一间酒楼那里交付订金,并且吃晚饭的。来到高速路入口,曹某接到李某的电话,李某说自己的车回来的时候在高速路段上面坏了,顺道把自己带上,曹某也开始怀疑了,但是转头一想,高速路人这么车,谅他也玩不出什么花样。于是,接完这个电话,曹某就开始按照李某的描述寻找李某的车,果然,在前面高速路段,他看见了李某的车停在坏车道上面。但是奇怪的是,李某正在坐在驾驶位置上,但是旁边还有一个人坐着。曹某感觉奇怪了,车不是坏了吗?怎么不修车啊?坐着等我?虽然这令曹某觉得很奇怪,但是,曹某还是把车停好,走了过去,他心里还是想着,这么多人,不怕你使坏。

但是曹某没有想到一样事情,你这样走过去,像不像一个朋友来处理坏车?别人就算看到了,会怀疑吗?

曹某从李某的车后走上前,刚想上去打声招呼,靠着车窗,把头伸进去,喊道:“老李,你的车不找人拖……”曹某话也没说完,就给副驾驶室的人一掌打中颈后的颈动脉窦,立刻晕过去,不省人事。这一幕,匆匆路过的司机有多少人会看到?即使看到了,又有多少人会多管闲事?而且李某强手法十分熟练干净,曹某连吭一声的机会都没有。然后,李某强带上帽子,若无其事地把车开走,而弟弟把他拉进去后座,然后在曹某口袋里搜着车钥匙,把曹某装现金的包装在李某强的车上面,然后回去把曹某的车开走。

两辆车一路行走,李某强把曹某拉到水库的路上,这时候已经是晚上7点30分,在郊野的水库更是开始慢慢进入黑暗,显得阴深诡异,而李某强毕竟之前是个兵,胆量也是有的,看见曹某还在昏迷中,就把他全身值钱的东西都拖了下来,(如果他知道曹某的内裤值两百块,估计也把他扒下来了……)。然后,拿了一条绳子,跟弟弟一起把沉重的曹某搬到水库边的一块石头上,然后用绳子把曹某的脚跟石头系在一起,然后把几乎一丝不挂的曹某推进了水库。

水顿时泛起一阵水花,但是随着曹某的身体慢慢沉入水库中,一连串的水泡慢慢消失不见,最后,整个水库的睡眠回归平静。然后两兄弟找了一间小饭店,醉了一夜。

第二天,李某强把曹某身上所得全部拿去了典当铺,换了3000多元。车子曹某是暂时不敢动了,自己把车停在了屋后,用帆布遮盖着,再用杂物掩护着。然后,兄弟俩拿着钱把自己家破旧的小屋先修缮一番。这件案的风声没那么紧,李某强也就大胆把曹某的凌志小车的牌拆了下来,拿去二手市场换钱了……于是乎,就有了之前叙述的那部分。

案件的最后,李某强被裁定为主犯,死刑,而弟弟为从犯,判了20年。但是其实我们细细地想。这完全是他们两兄弟的错吗?狗,逼急了也会跳墙,更何况是人?人活得没有尊严,什么事情他都敢做。我们对这个案件,要用理性的眼光去分析,要用批判的思想去看这个世界。最后借用某个人的话结束这个案件“当仇恨转化为行动的时候,那就是暴力的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