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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肝移植论文被撤:地域偏见?国际惯例?

2021-12-20 科学探索 浙大肝移植论文被撤:地域偏见?国际惯例?

  来源:中国科学报微信公众号

图片来源于网络图片来源于网络

  最近,国际权威学术期刊《国际肝杂志》(Liver International)决定,撤销浙江大学第一附属主任医师郑树森等人在线发表的一篇与肝移植有关的论文,并或将终身禁发该论文作者的论文。

  《国际肝杂志》主编Mario Mondelli向《中国科学报》记者回应称:“撤稿原因并非论文数据造假,而是缺少563例肝移植器官来源的伦理证明。”

  被撤论文将刊登于下一期《国际肝杂志》,同时杂志还将发表由编辑、出版商,及相关通讯员写就的一篇解释性文本。

  所有器官均需来自捐赠系统

  2016年10月13日,郑树森等人在线发表了名为“肝脏移植脂肪变性安全限制可扩展至40%:中国的单一中心经验”的论文。该论文通过浙江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563例肝脏移植案例,研究了肝脏脂肪变性程度对移植效果的影响。

  脂肪变性是指除脂肪细胞外的实质细胞内出现脂滴或脂滴明显增多的现象。大家经常听说的“脂肪肝”就是一种以肝细胞脂肪变性为主的临床病理综合征。

  2010年4月至2014年10月期间,研究人员对563例用于移植的肝脏进行了脂肪变性归类分析,研究发现,肝脏的脂肪变性比例低于39%时,脂肪变性对移植预后效果没有负面作用,高于或等于40%时,脂肪变性肝脏显著增加了的一个月内死亡和移植肝术后肝功能不全的可能。结论表明,用于移植肝脏的脂肪变性安全范围在40%以下。

  面对编辑部对器官来源的质疑,郑树森等人在与Mondelli沟通时表明“所有的器官都来自心源性死亡的捐献者,没有移植是来源于死囚犯的”。

  但编辑部仍持怀疑态度。“他们在答复中承认,2010年3月,中国卫生部和红十字会启动心源性死亡后器官捐赠(DCD)项目,以最终弃用死刑犯捐赠的器官。这非常直接地表明,在研究进行的那段时间里,心源性死亡后器官捐赠和死囚犯器官捐赠两个项目在浙江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是同时并存的。”Mondelli说。

  Mondelli表示,对于编辑部的推测,论文作者及浙江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至今没有给出证据予以否认。

  “编辑部仍然会考虑撤稿,除非我们得到了详细的、透彻的、无争议的证据,证明‘所有’器官均来自DCD志愿者。”Mondelli说。

  记者查阅发现,2014年,郑树森在接受“搜狐健康”采访时曾表示,浙江大学第一医院“去年做了200多例的肝脏移植,其中三分之一多是来自于DCD的”。

  但截至发稿前,记者未能得到来自郑树森或其他论文参与者对该事件的回应。

  国际质疑影响中国医学科研

  在得知自己的学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后,郑树森的老师、浙江大学教授郑树并不惊讶:“这个研究领域在国际上很敏感。”

  长期以来,我国器官移植领域在国际压力影响下,一步步废弃了对死囚器官的使用。

  2006年3月16日,卫生部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严格了器官移植的规定,并设立了专门的器官捐赠基金会。

  2007年10月,中华医学会在丹麦哥本哈根召开的世界医学会会议中对外承诺:不再使用被关押的犯人和死刑犯人的器官进行器官移植,除非用于他们的直系亲属的器官移植。

  2014年12月,在昆明举行的全国移植大会上,时任国家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黄洁夫宣布,2015年1月1日起,中国将全面停用死囚器官。

  不过,这并没能止住国际质疑,我国也因此在国际场合反复重申已停用死囚器官。就在2月7日,我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反对器官贩卖全球峰会上再次强调,2015年中国已全面停用死囚器官,公民自愿捐献成为唯一合法来源。

  国际的质疑,正影响着中国医学科研领域。“现在国际上对我们乃至亚洲国家的科研论文是存在偏见的。”郑树说。

  在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教授王旭明看来,这种“偏见”体现为“三不让”。“在很长一段时间,国际器官移植的一些组织默认,不让中国科学家在国际器官移植组织担任重要职务,不让中国科学家在国际器官移植会议上做重要发言,不让中国科学家在国际科学杂志期刊上发表论文。这些‘偏见’没有明文规定,但都是‘潜规则’。”王旭明告诉记者。

  撤稿风波并非针对中国

  虽然国际期刊编辑确实对来自中国的论文更为警惕,但Mondelli告诉记者,这并不是有意针对中国科学家。

  “对于那些来自没有DCD志愿项目或刚刚开始该项目的国家的作者,我们都需要作者提交器官来源的伦理证明。”Mondelli说。

  郑树也告诉记者,检查器官移植的合法性,的确是一种国际惯例。“通常,论文作者会在写文章时提出器官来源,论文接收发表机构还会检查器官移植的咨询同意书。”郑树说。

  与此同时,撤稿决定也并非刻意针对中国科学家。Mondelli表示,编辑部决定撤稿依据的是“国际出版物伦理委员会(COPE)撤稿指南”。该撤稿指南中明确规定,期刊编辑在四种情况下应该考虑撤稿,其中之一便是论文涉及非伦理性的研究。

  “在过去几年里,中国的科研质量发展显著,我们收到来自中国科学家的优秀论文。国际肝杂志是一份非常有抱负的科学期刊,目前只接受递交论文中8%的论文,以便持续提高杂志质量。所有论文都被一个卓越的编辑团队公平而仔细地对待。”Mondelli说。

  未来,中国科学家要适应国际科研伦理标准,懂得并遵守“游戏规则”是唯一的办法。

  “我国在器官移植方面已经越来越严格,器官移植医院必须要具有严格资质,器官来源必须具备严格说明。对涉及人体材料,如血浆、肝脏等,在开刀之前必须有同意书。”郑树说。

  郑树表示,对于遇到类似问题,各单位应当严格处理,呼吁重视科研伦理,各级伦理委员会也应当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