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节说,周人对吉、姜土司的分封,打乱了商朝故土各族人民的迁徙,保证了这些“诸侯割据”的顺利建立。
然而,建国仅仅是第一步。剩下要做的是如何保持长期稳定的统治。按照这个目标,以周公为首的统治集团采取了一些新的措施。
第一项措施可以用两个词来概括,并分为好处。所谓利益分享,是指在干扰殷商移民迁徙的同时,也给予他们足够的利益。
利润分成有很多方法。例如,随着吉江贵族迁移到封地,幸存下来的商人不仅保持了原来的地位,甚至上升为统治者和君主手下的中小贵族,帮助吉江君主统治当地的野蛮人(城市外的土著人)。这是为了提高地位。
另一个例子是,移民后的殷商移民在新的封闭国家获得的土地比他们原来居住的地方多。这是为了改善治疗。
例如,这些商移民可以在诸侯国君主的小朝廷中担任公职,有些甚至可以在周国的朝廷中担任公职。这是权力分享。
西周时期,王婷丽有许多商朝后裔的大臣。更有名的是春秋时期,当时商人的后裔孔子在鲁的小朝廷中担任宰相(司口)。
通过提高地位、改善待遇、分享权力等措施,这些被流放的商朝遗民被纳入周国统治阶级,从周国的潜在敌人变成了周国的支持者。
许多后来征服的朝代采取了与周人相似的统治方法。最成功的是清朝,它沿袭了明朝的科举制度,成功地将士绅纳入了清朝的统治阶级,从而保证了满蒙贵族的统治地位。
然而,仅仅分享利益是不够的。当然,在现实中结合利益是非常重要的。然而,如果民族意识形态或意识形态没有整合,两者迟早会因各种可能的情况而分离。
例如,清朝出于统治利益将满蒙贵族和汉族士绅捆绑在一起,顽固地实行满汉不通婚的政策,坚持满汉分治,以致反清复明的口号贯穿整个王朝。王朝末期,革命兴起
与2700多年后的清朝相比,周朝的新统治者显然有更多的政治智慧。
以周公旦为首的周代贵族没有强调商周民族之间的差异,而是采取一切可行的方法消除商周民族之间的差异,使两个民族尽可能地融合为一个民族。
第二个衡量标准是与生俱来的。这项措施也可以归结为两个词,融化的血液。所谓血缘融合,是指商周两个民族通婚,使两个民族融合在一起。
为融化血液而颁布的法令是,同姓的人不结婚。换句话说,同一姓氏之间不允许通婚,只有不同的姓氏才能通婚。
过去,对不改姓的解释是,古人发现近亲结婚易患遗传病,从而逐渐形成了不改姓的习俗。但事实上,在周朝之前,并没有严格的不改姓的习俗。例如,商人可以在几代同姓的家庭之后结婚。汉武帝王上的皇后,汉武帝的商代版本——,来自同一个姓氏。
而且,即使周代开始普及同姓不娶,其用意也不是为了防止近亲繁殖。两个姓氏不同的家庭可以世世代代通婚。表亲也是近亲,但是他们有不同的姓氏,所以他们可以结婚。
因此,不同姓通婚的真正目的是为了促进商朝遗民与周人之间的通婚和血缘融合,防止商朝遗民继续同姓通婚,形成像犹太人一样具有强烈民族意识的独特群体。
后世有一位著名的皇帝,他既可以向周人学习,也可以向自己学习。在驱逐了北方的外来殖民者之后,留在中国的西摩、蒙古和其他民族不能自己结婚,而必须嫁给汉人。最后,仅仅用了几十年的时间,半胡人的中国就回到了汉族文化的轨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