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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莫菁门事件

2021-05-10 灵异事件 广西柳州莫菁门事件

莫荆门事件是2010年广西柳州莫菁门事件。当时各种事件盛行。广西柳州莫荆门事件之所以在网上引起大讨论,是因为网民认为海报的行为已经超出了道德底线。广西柳州莫菁门事件中的爱恨情仇是什么?

广西柳州莫菁门事件:

莫箐,女,广西柳州人。2010年11月,柳州一名女子不雅的“色情照片”在网上不断传播,引起柳州乃至全国网民的关注。海报上称这个女人为莫箐。这件事之后,莫箐改名为莫月华。莫箐,原名莫月华,女,1981年6月5日出生,广西柳州人。在今日红豆论坛上,很多网友认为海报已经超出了“道德底线”,并声称通过人肉搜索曝光海报。有网友猜测此事与恋爱纠纷有关,传播色情照片的男子是该女子的前男友,因为在此之前,该男子因其特殊的寻人行为而引起媒体关注。

广西柳州莫菁门事件

广西柳州莫菁门事件的起因:

1.叶在网上自称认识女友,被女友拖累。“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她!”在谈及自己的感受时,叶很动情。叶茂说,他和小莫是在2008年的一个QQ群里认识的。我很快进入了恋爱,进入了谈婚论嫁的阶段。

2.在讨论房子问题时,双方就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以及如何付款发生了争执。后来,经过他们的深入接触,开始隐瞒他的行踪,不允许叶动他的QQ、手机等隐私物品,这让他起了疑心,甚至派人跟踪,但他并没有抓到任何有形的证据。

3.叶茂说,他们吵架的主要原因是房子问题和他怀疑女朋友有外遇,但不是因为他向她隐瞒自己有女儿。为此,他还拍了一些小莫和他女儿的照片,以证明他们的性格不相容,这最终导致小莫在2010年4月25日不辞而别。

4.叶叫“失踪”后,他发了多次短信和电话,但始终没接。为此,从2010年5月到2010年6月,她一直无法集中精力工作,经济上非常尴尬。翻新后的房子被迫廉价出售以偿还她的债务。现在房价不断上涨,手头的钱不够买房。叶茂觉得她的家庭破裂了,这一切都是小莫造成的,所以她不得不“毁了自己的生活”。

广西柳州莫菁门事件的故事:

广西柳州莫菁门事件的不雅照片在网上疯传。这些照片有几十张。虽然大部分敏感部位都被剪掉了,但这些照片中的女性五官还是很明显的。这些照片主要是一个叫“yeboxin123”的ID在各个论坛发的。他的ID“yeboxin 123”,注册了同一个名字,在茅浦、天涯以及各省市的论坛上多次发布他的寻人文章,在很多注册了同一个名字的博客上也发布过色情照片。这个ID可以通过百度搜索到623条以上的相关信息,包括江黔论坛和很多情感论坛。

在网易和QQ空间的相册里,这些色情照片是专门整理的,处于公开状态。在发布色情照片的QQ空间,海报网名是叶伯鑫。他在2010年5月的日志中称,未婚妻莫某因感情纠葛突然玩“失踪”,并呼吁女友回来。但6月16日,他开始在网上公布一些与女友的聊天记录,称女方与其他男性有染。在聊天记录里,他曾经说过“现在我只想把事情搞大,把她搞臭”。从那以后,他发表了许多期刊,其中大部分都是对莫某的辱骂。并于10月25日贴出该女子的50多张照片,并声明“在名誉侵权的审判席上等你(指莫某)。

据某网络工作人员介绍,这些内容“yeboxin123”已经多次发布到该网络的两个论坛,但考虑到对莫某的影响,很快就被删除了。另外,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2010年5月5日,该男子在莫父母居住的小区门口张贴《寻人启事》,引来路人围观。根据有关电视台的视频资料,该男子的真名是叶X,五官与“叶伯鑫”相册中的男子一致。

广西柳州莫菁门事件的结果:

据了解,城中区法院于2011年3月21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该事件中不雅照片、视频发布者叶伯信犯有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叶伯信认为是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侮辱,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院法官经审理认为,叶伯信在网上公开、连续发表多篇博客,用侮辱性语言对莫女士进行侮辱,明显反映出其意图破坏莫女士的名誉。他还公布了她的照片、真实身份信息等个人隐私,并多次公开诋毁莫女士的人格,历时半年。造成大量网友点击阅读和跟贴,对莫女士的人格和名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他的行为符合侮辱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叶伯信的上诉意见不成立,故作出上述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