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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辱母案

2021-05-10 灵异事件 山东聊城辱母案

近日各大新闻板块头条都是关于山东聊城辱母案。一个私借高利贷后无力偿还的女债务人和儿子,长期受到收债人的侮辱,甚至用下体侮辱女债务人。其中一人被刺死。山东聊城辱母案的详细流程是怎样的?我会为你详细解释整个案件。

山东聊城辱母案

山东聊城虐母案:

山东聊城辱母案是指2016年4月14日,22岁的男子于欢被母亲苏和11名讨债人侮辱1小时后,用水果刀捅死4人。其中一人杜志浩,在医疗过程中因失血性休克死亡。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宣判后,原告被指控。

山东聊城辱母案主要人员:

苏:女企业家,债务人;

余欢:苏的儿子刺伤讨债人杜志浩,因为他被吹债羞辱;

吴学展:房地产公司的所有者和债权人;

杜志浩:11个讨债的领导,除了侮辱之外,还在于欢面前脱下裤子,在苏脸上蹭生殖器,捅死人。

山东聊城辱母案流程:

2016年4月14日,女企业家苏向房地产老板吴学展借款135万,月息10%。在支付了184万的本息和价值70万的房产后,她无力偿还剩余的欠款。吴学展指示杜志浩等人讨债。收债人用极端手段侮辱被告母亲,侮辱,拍打,舔她的鞋。她还脱下裤子,把她的生殖器放在苏尹霞幸福的脸前。警察到达后,他们没能阻止羞辱。无奈之下,于欢立刻拔出刀来,四个讨债人被刺。其中,杜志浩在开车就医时失血过多死亡。

山东聊城辱母案处理结果: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但围绕案件的“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警方是否有不作为”等争议并没有因为判决结果而停止。2017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派工作人员赴山东宣读论文,听取山东检察院汇报,正在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山东高院也受理了侮辱母亲一案,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审理。

侮辱母亲的处罚结果真的让很多人大吃一惊,成为余欢属于正当防卫最大的争议。边肖认为,余欢长期受到讨债人的侮辱,涉嫌非法拘禁,甚至下体侮辱母亲。于欢的过激行为可以理解。至于最后怎么审理,就看山东高院的判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