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国民,安徽桐城市人,1992年至2001年上半年迁往广东、云南、福建、江西、吉林、安徽、江苏等省,通过暴力和恐吓手段抢劫15起,杀害23人,抢劫500多万人,被称为"冷枪杀手王"。
2000年8月5日午夜时分,雷国民来到安徽省宿州市北关信用社院内,撞开值班室门,值班员薛玉珍、徐玉芬被惊醒,凶残的雷国民将二人杀死,然后用切割设备将该信用社大保险柜的门割开一个洞,切割中柜内近4万元人民币被烧毁,雷国民用水冷却继续切割后,劫取柜内人民币18.8万余元。
2001年2月,雷国民驾车窜至江西省瑞昌市,通过熟人了解到,瑞昌信用社晚上金库的钥匙就在保安周升忠的手里。2月21日16时,雷国民潜入周升忠家中,将周升忠与他的老母亲、女儿周美、侄女先后杀死,从周身上找到了金库钥匙。不久,周的小女儿进屋,被雷国民用锤子一通乱砸,丧心病狂到极点的雷又将周女奸淫。
在2001年4月15日,江苏省盐城市发生了一起震惊当地的恶性抢劫案。位于204国道和盐城市区大庆路交界处的盐都县信用合作联社的两名保安和一名值班人员惨死在工作岗位上,金库大门被切割,库内268万余元现金被洗劫一空。
江苏省盐城市恶性抢劫案发生后,公共安全专家机关在经历4个多月的侦破,终于2001年6月15日,在深圳火车站将雷国民抓获;当年8月24日,在铁的事实面前,雷国民交代了"4.15"特大金融抢劫案的全部事实。侦查人员乘胜追击,又一举破获广州三元里等十几起抢劫案。
2001年11月9日,江苏省盐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奸淫幼女罪依法对雷国民提起公诉。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雷国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奸淫幼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1年12月28日,雷国民被执行了枪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