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州市国资委内部,某总经济师利用自己分管国企业绩考核、财务管理及国企公款存放选择权,私自为妻子供职银行提供便利,承揽国企存款、损公肥私,为己牟利。
潘某,系该总经济师妻子,现供职于某银行黎明支行行长。该支行(黎明业务部)成立于2013年3月,地址:鹿城区车站大道731号,该支行成立半年后存款即达到38亿,当年日均存款23亿,而且所有账户及存款均为国企。比如某名城置业公司23亿、某开发集团公司6亿、某投资公司2亿、某投资集团4亿。该总经济师利用自己分管国企财务管理职务,打着国企账号清理的旗号,把与自己无关的账号清理掉,把所有市属国企的账号开在妻子名下的某银行黎明支行,该支行俨然就是他家的私人银行!
据调查得知,这些存款资金并非国企自有资金,大多是银行贷款而来,高息贷款,低息存款,国家受损,个人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