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温岭出台《关于实施海葬生前奖励有关规定的通知》,在传统海葬后家属获得2000元奖励不变的基础上,对70岁及以上当地户籍人口增加“生前享有”的奖励政策。
《通知》规定,2018年起,70周岁以上的户籍人员如签订《实施海葬奖励协议》,承诺在去世后一年内实施海葬,每月可领取奖励金,70周岁、80周岁、90周岁和100周岁及以上者每月分别为100元、200元、300元和400元。如去世后亲属不按协议实施海葬,须一次性返还逝者生前已享受的奖励金。
据介绍,温岭是浙江率先推广海葬的县(市、区)之一,2008年开始鼓励海葬,至今累计95例。当地中心陵园为海葬者设立海葬纪念园,建立海葬纪念碑,每年举行祭祀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