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上午9点22分,义乌交管分局廿三里大队接到报警称,在开元北街与诚信大道发生一起汽车撞电动车事故,接到报警后,民警黄春魁立即赶到了事故现场。
到达事故现场,看到一辆电动车倒在开元北街红绿灯路口,边上停了一辆黑色奔驰。
民警随即查看了监控回放:50多岁的骆大伯驾驶电动车沿诚信大道行驶,经过诚信大道与开元北街路口后,左转驶入开元北街逆向行驶,撞上迎面驶来的奔驰车。
“电动车当时的速度比较快的,直接就撞上了奔驰车的右侧车头部分,奔驰车当时是正常行驶,车主方先生说等到发现电动车冲着自己过来时,马上踩了刹车,但电动车明显刹不住,直接就撞上了奔驰,导致奔驰车的右前大灯破碎,保险杠凹陷,损失还是比较严重的。”交警黄春魁说。
骆大伯告诉民警,自己急着赶到菜场买菜,原本想拐到非机动车道上的,但当时有辆三轮车停着,情急之下就骑上了机动车道。
让交警意外的是,骆大伯和方先生经过攀谈后,两人居然是隔壁村的,说起来还是认识的,这下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在得知奔驰车的车损在4万元左右,骆大伯先开口了......
骆大伯让交警体谅他一下,他家境一般,让交警把责任认定给奔驰车。而一旁的方先生也表示认同骆大伯的说法,愿意承担责任,从保险公司走理赔程序!
交警黄春魁很明确地拒绝了他们,并告诉他们:黑是黑,白是白,错了就要积极面对,我们也要对保险公司负责!
随后,骆大伯的儿子也赶到了现场,对于民警黄春魁的说法,骆大伯父子最终表示认可。最后,交警认定骆大伯逆向行驶引发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该起事故导致奔驰右前大灯损坏,电动车外壳破损,电动车驾驶员骆大伯受轻伤,由于不遵守交规,4万多元费用全部由骆大伯一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