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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专门为儿子准备的? 酒店顾客使用乒乓球室被服务员拒绝

2021-01-07 社会奇闻 老板专门为儿子准备的? 酒店顾客使用乒乓球室被服务员拒绝

图为该酒店的乒乓球室

在酒店入住,酒店里的乒乓球室却被告知禁止使用,原因竟是“这是老板专门为儿子准备的”。这样“奇葩”的住店经历,就被成都市民刘先生遇上了。

酒店是否有权禁止顾客使用公用设施?入住房客使用酒店活动设施被收费如何才算合理?记者近日进行了调查走访。

1遭遇

因“老板为儿子准备的”

客人被拒使用乒乓球室

一个多月前,成都市民刘先生和儿子入住了眉山仁寿嘉斯曼锦江国际酒店。刘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们订了一个大床房,500元左右一晚。刘先生的儿子喜欢打乒乓球,出门都带着球拍。

下午两点左右,刘先生先打电话到前台询问是否有乒乓球室。得到肯定答复后,他便和儿子前往打球。“透明的推拉玻璃门,门一侧写着‘活动室’,没有其他标志了。”刘先生表示,乒乓球室正对着酒店的泳池,里面就摆着一张球桌和两把椅子。

“我们进去打了没几分钟,就有服务员来问我们是哪的。”刘先生拿出房卡后,服务员告知不能在该处打乒乓球。令刘先生不能接受的是,服务员给出的理由是:“这是老板专门为儿子准备的,不对外。”

感到不解的刘先生提出要见酒店经理。约5分钟后,一位女性工作人员来到球室,仍然表示不能在这打球。在刘先生坚持下,该工作人员又提出需要付费。“价格大概每小时20多块。”刘先生回忆说,当时自己提出挂账到房间上,该工作人员表示要“请示领导”后便离开了,后来也没再提收钱的事了。

然而,大约40分钟后,另一位服务员又来了,依然称不能在此打球。刘先生提出打完最后21个球就离开。“那个服务员就一直在门口守着。”这让刘先生感到非常不快。他表示,酒店从头到尾未拿出依据证明该处不能打球。况且自己是入住的客人,使用酒店的运动设施难道不是正常的权利吗?

2体验

使用乒乓球室需额外付费

具体价格要“问领导”

记者在携程网等旅游平台上看到,眉山仁寿嘉斯曼锦江国际酒店在设施介绍的“休闲娱乐”栏中,明确标明有“乒乓球室、游泳池”等。

11日,记者以普通市民身份入住该酒店,向前台询问健身中心、乒乓球室、室内游泳池等是否可以使用,前台工作人员表示“只有室内游泳池可以免费使用,从下午一点开始对外开放”。

下午,记者来到位于酒店三楼的乒乓球活动室。没过几分钟,一位服务员就过来告知在该处打球需要付费,但“具体价格需要问领导”,十分钟后答复称价格为28元每小时。当记者提出是否有相关价目表时,服务员表示“暂时没有”,但会提供付款凭证。半小时后,记者向该工作人员支付了14元,付款凭证上的消费名称为:乒乓球门票。

3 回应

酒店总经理:当天服务员是实习生

“老板为儿子准备的”属口误

记者随后就刘先生的遭遇采访了该酒店总经理宋刚。宋刚表示,“我们的活动设施项目都是对外开放的,除了有安全隐患暂时关闭的”。

核实了当天的情况后,宋刚回复记者称,当日刘先生遇到的服务员,是暑假期间在酒店打工的“实习生”,已离职回学校了,目前联系不到,无法确认是否出现了这一情况。他表示,“老板专门为儿子准备的”的说法,应该是口误。酒店从来没有类似的规定,给实习生培训时也从未提过类似事情。

“如果真的是那样,我愿意代表当天的服务员向消费者表示歉意。”宋刚表示,酒店的所有项目都是对外开放的,只是有的需要付费,有的是包含在房费中的。例如酒店的房客可以免费使用酒店的室内游泳池,而如果要使用健身房和乒乓球室就需要额外付费。同时这些项目也是对外开放的,除了房客,其他人也可以付费使用。

而当日下午五点半,当记者准备退房离开时,收取了记者使用乒乓球室费用的服务员找到记者,表示自己今天收错了钱,酒店的房客使用乒乓球室无需付费。

4 说法

工商部门:酒店收取费用合理,但应尽告知义务

“老板专门为儿子准备的”是否可以作为拒绝客人的理由?入住房客使用酒店的活动设施,酒店收取费用是否合理?酒店在网上介绍的休闲娱乐项目时,是否应当包括对应的费用说明?

记者在美团、大众点评应用中搜索该酒店可以看到,该酒店的休闲娱乐项目包括棋牌室、按摩保健、健身中心、乒乓球室、室内游泳池等。但无论网上,还是酒店内,记者都没有看到是否需要收费的信息。

“酒店收取一定费用是合理的,但需明确告知客人。”眉山市仁寿县工商质监局消保股股长曾勇表示,酒店应该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明确告知消费者,所提供的服务是否免费以及费用,“这样做是为了避免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使用了酒店需要付费的项目”。

曾勇告诉记者,如果没有明确告知客人某个场所不能使用,那么应该都是对消费者开放的,肯定不能以“老板专门为儿子准备的”这种说法拒绝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