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伸出援手,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正因为这些美德的存在,才让我们看到了中国人民团结一致,互相帮助的美好景象。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男子见义勇为救下被侵害的女子,自己却被拘留14天,面临他的甚至是刑事制裁。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咱们一起去看一看。
女子被尾随惨遭侵害,男子见义勇为伸出援手
1、见义勇为的男子姓赵,他说就在事发的那天晚上,他听到楼下传来砸门声和女子呼救的声音。随后赵先生下楼查看,发现一名男子正对一名女子进行殴打,甚至想要实施性侵行为。赵先生见义勇为,将被害女子救下。
2、受害女子表示,自己并不认识施暴男子,当时自己一个人回家,发现有人跟在身后。快速逃回房间后,该名女子便将房门锁上,没想到施暴男子一脚将门踹开,随后对自己进行殴打,并说想要留下来过夜。随后该名男子便将受害女子打晕,想要脱下她的衣服。
见义勇为反被拘留,只因多踹了一脚
1、然而令赵先生没有想到的是,三天后他被公安局以故意伤害的罪名拘押进了派出所。赵先生表示,在制止女住户被侵害时,施暴男子对他打了两拳,赵先生便一脚踹在了对方的腰上,却没想到这一脚竟造成对方内脏损伤,经鉴定伤残达到二级。
2、被拘留14天后,赵先生才得以返回家中。律师表示,如果能够证明赵先生是见义勇为,这个事情就不是很严重,如果无法证明,赵先生将面临6万至20万元的赔款以及四年的有期徒刑。赵先生很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他认为自己只要是见义勇为,不应该受到法律的责罚。受害女子也说,自己怎么也想不到坏人居然发逍遥法外,做的好事的好人,却被关了进去,实在不明白法律为什么要维护色狼。
就是认为见义勇为要有度,一定要把握好见义勇为的程度。但是在面临歹徒行凶的情况下,要求当事人适度而不过度的防卫,既要制服歹徒又不伤及性命,这恐怕已经超出了一个普通公民的能力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