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州,丈夫张某与妻子陈某02年结婚,04年陈某生子。婚后双方感情单薄,因性格不合经常引发矛盾,又长期分居。2015年10月,妻子陈某发现张某早已与另一女子同居并有了私生子,遂打电话报警,两人在派出所里达成协议,由张某支付15万元给陈某作为出轨补偿(已先行支付3.8万)。
丈夫张某早就觉得儿子长得不像自己,与妻子陈某“撕破脸皮”后,偷偷做了亲子鉴定,结果证实真的非他亲生,遂再次将陈某告上法庭,并要求退回他支付的3.8万元。
法院判决:同意张陈二人离婚,小涛由陈某独自抚养并承担相关抚养费;之前二人签订的15万元出轨补偿协议合法有效,因此对张某的退款要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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