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犯罪嫌疑人张某进行了训诫。记者了解到,因为 10 岁大的孩子弄丢了 50 块钱,再加上孩子最近成绩下滑,张某于是采取 " 棍棒教育 ",竟将孩子打成重伤二级。
△检察机关的训诫书
检察机关介绍,2019 年 11 月,张某发现他十岁的儿子果果(化名)把学校退还的 50 元钱弄丢了,多次追问下,果果仍说不清钱的去向,加上最近他学习成绩下滑,张某气急之下对小殊实施了殴打,将孩子打伤。
后经法医鉴定,果果的伤情构成重伤二级。公安机关以犯罪嫌疑人张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联合妇联和心理咨询师对张某进行训诫
宿豫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发现受害儿童果果生长在单亲家庭,长期缺乏母爱,父亲已年届六旬,并经常对其实施棍棒教育,该院第一时间通过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委托心理咨询师,为受害儿童果果提供心理疏导,针对张某在教育孩子方面存在的问题联合宿豫区妇联对张某开展强制亲职教育。
" 这种棍棒教育导致孩子情绪管理、人际关系、问题解决能力都存在障碍,孩子现在安全感不足、缺乏幸福感、对社会有敌对情绪,容易形成攻击行为。" 宿迁市欣雨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主任丁云指出,在对子女教育时,首先是绝对不能再打孩子;同时要按时带孩子参加心理疏导,尽快与孩子建立亲密感。
此外,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向张某送达了亲职教育决定书,并委托宿迁市欣语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对其开展亲职教育,张某表示一定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并配合心理咨询师做好亲职教育和孩子的心理疏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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