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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骨悚然,扒一扒中国民间诡异的习俗

2021-01-07 社会奇闻 毛骨悚然,扒一扒中国民间诡异的习俗

中国的传统法习俗有很多,他们包括节日习俗,传统礼仪,民族风俗等,并且有的沿用至今,比如春节挂对联、元宵节吃粽子等等。但你可能不知道,有的习俗非常的诡异,甚至可以说可怕,我们今天就来讲一讲这些风格诡异的民间习俗,胆小者勿看哦!

湘西赶尸

赶尸是湘西地区苗族的民俗,据说赶尸是一种秘术,也是巫术的一部分,一听到赶尸会然人觉得神秘和恐怖,大家可能都看过影视剧里的赶尸人吧,他的原型就是湘西赶尸。

湘西位于湖南省西北部,主要是在沅江流域一带,大多是崇山峻岭,其间道路崎岖,武陵山脉自西向东蜿蜒境内,系云贵高原东缘武陵山脉东北部,西骑云贵高原,北邻鄂西山地,东南以雪峰山为屏。 “赶尸”的活动范围基本限于在湘西山区。一般北至朗州(常德)不能过洞庭湖,向东只到靖州,向西只到涪州和巫州,向西南可到云南和贵州。传说,这些地方是苗族祖先的鬼国辖地,再远就出了界,即使老司也赶不动那些僵尸了。据说以沅陵,泸溪,辰溪及溆浦这四个地方最为盛行。 在湘西民间,自古就有赶尸这一行业,但这一行业又是何时何人所创呢?据说这跟“奇门遁甲”有密切关系。奇门遁甲是道教中的玄学,分法术和占卜两种,起源于九宫算法。古代讲究落叶归根,即人死后,要到故乡埋葬,而当时运输不发达,无非是水路和陆路这两种运输方式,但古人对于死人,尸体是非常忌讳的,所以并没有船或马车愿意运送尸体,这便出现了赶尸这个独特而神秘的职业。

当然还有人质疑“赶尸”其实是“背尸”。赶尸匠找人将尸体分尸,然后在残肢上喷特制药水,防止尸体的残肢腐烂。一个人背上残肢,套在既长且大的黑袍里,头戴大草帽,将整个头部覆盖无余,连面部的轮廓也难叫人看得清楚。另一个人扮成“赶尸术士”在前面扔黄纸,摇铃铛,给背尸人指引方向。两人还故意造出恐怖气氛使人不敢与之接近,如果路途遥远两人的角色就一日一换。

血社火

说血社火之前先向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社火。社火是中国民间一种庆祝春节的传统庆典狂欢活动。也是高台、高跷、旱船、舞狮、舞龙、秧歌等等的通称,具体形式随地域而有较大差异。社火常被人们叫着“看戏”,即“哑剧”。社火角色的表演者是以舞台亮相的形式进行游展,观众对扮相角色的辨认靠的是脸谱。

(友情提示:胆小者勿搜血社火的图片)

而血社火从名字上就透露这一丝血腥气。血社火,又叫快活、扎快活,属社火种类之一,是一种传统民间文化,以陕西省宝鸡市赤沙镇的最为正宗。宝鸡市陈仓区赤沙镇三寺村的血社火是陕西乃至全国唯一保留的一个社火种类,它是每逢闰年表演一次。赤沙镇血社火是以水浒武松杀西门庆为武大报仇的故事为题材,表演内容主要以斧子、铡刀、剪刀、链刀、锥子等器具刺入西门庆和其他坏人头部,使社火的内容恐怖血腥且十分逼真,故叫血社火。又叫快活。取名“快活”有两种意思,一是取《水浒》中地名,即“快活林”;二是取其意,即铲除了为非作歹的恶人后人心快活。 “快活”表现的就是《水浒》中武松为兄报仇,杀死谋害武大郎的奸夫淫妇西门庆和潘金莲的故事,具有惩恶扬善、威慑恶徒的作用,表达了三寺村群众惩恶扬善的人生观。

血社火充分展示了民间高手的化妆功底,场面十分血腥逼真。

冥婚

冥婚,也叫阴婚。就是给死人结婚找配偶,听起来就很吓人。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

老人们认为,如果不替他(她)们完婚,他(她)们的鬼魂就会作怪,使家宅不安。因此,一定要为他(她)们举行一个冥婚仪式,最后将他(她)们埋在一起,成为夫妻,并骨合葬。也免得男、女两家的茔地里出现孤坟。

这张相片是摄于1930-1933左右广东,右边的女子出生在一个大户人家独女,男子是当地一有名帅哥,但家景不太好,富家小姐不幸早逝,亡去约十日后经6婆说媒,此男倒插门至女家继承家产。旧时风俗,成年男女未婚而亡不吉,有钱人家找活人嫁娶,一般人家是找故去的男女嫁娶,名曰阴婚。此女亡去多时用木架将其架立成礼故双腿悬空。后被证实为网络谣传,实际上照片上两人为当年居住在山西王家大院的居民。中国国家地理杂志曾将此照片设为封面,用来介绍山西的风土人情。

阴婚仪式,始终没有形成定例。阴婚虽然算做喜事,但不免红、白两事的礼仪混杂交错。在很大程度上要看当事人的主张如何。故阴婚礼仪的形式出入很大。一般说来,阴婚也要通过媒人介绍,双方过门户帖,到命馆合婚,取得龙凤帖。放定多是一次性的,就无所谓大、小定之说。男方给女方送去的定礼,一半是真绸缎尺头、金银财宝;一半却是纸糊的皮、棉、夹、单衣服各一件,锦匣两对,内装耳环、镯子、戒指及簪子之类的首饰。放定的当天晚上,在女方家门口或坟上焚化。 通讯时,男方给女方送去的“鹅笼”、“酒海”、龙凤喜饼以及肘子、喜果都是真的,惟有衣服、首饰是纸糊的冥器。女方陪送的嫁妆,一般都是纸活,送至男方后,只在“新郎”照片或牌位前陈列半天,有的只是抬着环绕男方院内一周,即由鼓乐前导,送至附近广场焚化。 阴婚并不一定都举行上列仪式,但迎娶仪式是不可少的。是日高搭大棚,宴请亲友,门前亮轿。喜房里供奉“百份”全神。对面炕上设矮桌,供“新郎”照片或牌位,前设苹果、龙凤喜饼若干盘。并有大红花一朵,下缀缎带上书:“新郎”字样。 女方“闺房”中供“新娘”照片或牌位,亦如前所供,并有大红花一朵,下缀缎带,上书:“新娘”字样。花轿到达女方后,由送亲太太将“新娘”照片或牌位取下,由娶亲太太接过来,放人宝轿。这时,“新娘”的父、母不免要大声嚎哭,而且要追出屋外。完全不是办喜事的气氛。 喜轿回到男方后,仍由娶亲太太将“新妇”照片或牌位取出来,放于喜房炕上的供桌,与“新郎”并列。并用红头绳将两幅照片拴起来,(取月老牵红线之意),并复上红、黄两色的彩绸。 只有娶亲太太给全神“百份”上香叩首,就算夫妻拜了天地。然后由茶房端来“合杯酒”“子孙饺子”、“长寿面”,供于“新婚夫妇”照片或牌位之前。 如“新婚夫妇”有弟弟妹妹或弟妹、妹夫等,即唤出来,给照片或牌位磕头行礼。两家亲家则互相道喜。

举行了以上仪式之后,择个“黄道吉日”宜破土安葬的好日子,女方就可以起灵了。按阴阳先生指定的时辰,将棺枢起出后,马上泼在坑内一桶清水,扔下去两个苹果。与此同时,高高扬起花红纸钱。(不是阴婚的起灵仪式也是如此)。 男方则在坟侧挖一穴,露出“新郎”棺柩的槽帮,将“新娘”埋入此穴,进行“夫妻”并骨合葬。 葬罢,即在坟墓前,陈设酒果,焚化花红纸钱,举行合婚祭。男、女双方的父、母等家属(即两家亲家)边哭边道“大喜”。 此后,男、女两方便当做亲家来往了。

树葬

树葬又分“风葬”、“挂葬”、“空葬”、“悬空葬”",也是一种古老的葬式类型。树葬是指把骨灰深埋在一棵指定的大树下,或者把骨灰撒在土壤里,上面种上一棵树作为纪念的新的骨灰处理方式。古代树葬没有墓穴,没有或者使用可降解的特制骨灰坛。它只作标记,如:仅在树下放一块石头,石头上钉一块铜板,写上死者的姓名、生卒年月即可,或者在树上悬挂死者的纪念牌。不留坟头,不立墓碑,只占很少的土地。树葬是当今世界最先进的殡葬理念和行为之一。

树葬也是一种非常古老的葬法,它的主要形式是把死者置于深山或野外的大树上,任其风化;后来,有的稍作改进的方式是将死者陈放于专门制做的棚架上。由于置放尸体后任其风化,故树葬也称“风葬”、“挂葬”、“木葬”、“空葬”或“悬空 葬”。树葬是树居的反映,因此,树葬也是原始生活在葬俗上的遗存。

另类树葬

树葬在西藏是一种罕见的葬法,是专门为那些出生不到一年就死去的婴孩安葬的,“树葬”是因为婴孩还没有接触到这个社会又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做任何罪恶和善良的事情,因此才有资格树葬,希望他们轮回后,像大树一样茁壮成长。在印尼至今流行把死亡婴儿的尸体葬在树干上的传统。相传这样可以让死去的婴儿被大自然吸收。当地村民会把死去的婴儿用布料包好,然后在大树上挖洞,把婴儿的尸体放进洞里

翻刺床

在广东省湛江市地区有一种看着都疼的民俗活动叫做翻刺床。是将带刺的树枝扎成一张床,勇敢的村民脱光衣服在床上翻滚,翻滚者经常被刺得伤痕累累。

刺床有二种,一种用木板一块(长约二米,高一米)钉满铁钉,制成一块钉尖向上的钉床:一种用布或草席,上面铺满乡间野生的牛头筋和其他带硬刺的植物,形成—张刺床。表演者赤着上身,卧于刺床上翻滚,旁人敲锣打鼓呐喊助威。表演者有—定的武术功底,能用功运气,在刺床上任由滚动,安然无恙,不见流血和伤痕。

一张用葡萄牙刺扎成的“床”被村民们抬到村子广场的正中央,布满锋利荆刺,一个或二个自称有“神灵附体”的村民,赤裸着上身,扑到刺床上,来回翻滚,傩队则在坛前跳傩舞呐喊助威。刺深深扎进男子的身体,但男子咬紧牙关继续坚持,直到翻滚完整张床,男子才骄傲地站起来向围观的众人致以问候,鞭炮声响起,仿佛在庆祝重生的胜利。“翻刺床”加上节奏鲜明、气氛热烈的乐器敲击,更增添了神秘色彩。

裹小脚

在中古古代的习俗当中,最让人深恶痛疾的就是女人裹脚。从明代一直到民国。几百年的时间里这种怪异的女人裹脚竟成了时尚,甚至使一种规矩。如果在一个正经家庭出身的女人从小没有裹小脚,在社会上简直就无法获得尊重。

裹小脚,是指用布帛将少女的脚缠绑禁锢,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古代妇女裹小脚起始时间以及裹足小脚被称为“金莲”的原因,却始终是一个谜。裹小脚是封建时代的陋俗,现已成为历史的陈迹。

民间谚语说得十分形象:“裹小脚一双,流眼泪一缸”。“三寸金莲”名字虽雅,但却是女孩子以健康为代价用血泪换来的。缠足开始的年龄,各地不同,天津大概从4、5岁开始,耗时3、4年,到7、8岁初具模样。据介绍,当时的女子,从还是孩子时开始就以热水烫脚,趁着脚还温热,将脚拇趾外的四个脚趾向脚底弯曲,紧贴脚底,并在脚下趾间涂上明矾,时间一长,脚缠得弓弯短小,使脚底凹陷,脚背隆起,脚的长度会被缩短。

缠足之苦,层层切骨,刻刻痛心。每至缠束,剧痛难耐,小女孩哀哭之声不绝于耳。但是在缠足时代,崇拜金莲的风气让这些女子不得不忍受这痛彻心扉的苦难,以求得到一双社会公认为美的“金莲”。但纤足缠成之后,这些女子们就可以作为炫耀美丽的资本了。纤足女子与大脚女子相遇,前者趾高气扬,自以为高人一等,歌谣中就有“大脚婆娘去降香,瞧着小脚心里慌”这样的话。“真小脚,要爱俏”更是把纤足女子炫耀小脚、洋洋得意的表情刻画得入木三分。苦中作乐,满脸笑容的背后所忍受的痛苦,也许只有她们自己才清楚。

养虫蛊

与东南亚地区的降头术齐名的养蛊既什么又恐怖。盛传湘西苗族人养蛊下蛊,技艺精湛,神通广大,一只小虫子能让你疯疯癫癫,甚至全身溃烂。晋以后文献记载有、猫蛊、蜘蛛蛊等。

如何养蛊

有些造蛊者强调必须在农历五月五日(端午日)聚置毒虫,这是受了五月五日毒气最盛的传统观念的影响。“蛊,多于端午日制之,乘阳气极盛时以制药,是以能致人于病、死。”又:“多用蛇、虫、蜈蚣之属来制,如果无法解救时,一触便可杀生。”

传说中养蛊的方法、与《通志》上一二载的相类似。《通志》中所记载的.要用一百种虫类,而夷人所要的只有十二种。在养蛊以前,要把正厅打扫得干干净净,全家老少都要洗过澡,诚心诚意在祖宗神位前焚香点烛,对天地鬼神默默地祷告。然后在正厅的中央,挖一个大坑,埋藏一个大缸下去,缸要选择口小腹大的,才便于加盖。而且口越小,越看不见缸中的情形,人们越容易对缸中的东西发生恐怖,因恐怖而发生敬畏。缸的口须理得和土一样平。等到夏历五月五日(端阳),到田野里任意捉十二种爬虫回来如果,不是端阳那天捉回来的爬虫养不成蛊),放在缸中,然后把盖子盖住。这些爬虫,通常是毒蛇、鳝鱼、蜈蚣、青蛙、蝎、蚯蚓、大绿毛虫、螳螂……总之会飞的生物一律不要,四脚会跑的生物也不要,只要一些有毒的爬虫。这十二种爬虫放入缸内以后,主人全家大小,于每夜入睡以后祷告一次,每日人未起床以前祷告一次。连续祷告一年,不可一日间断。而且养蛊和祷告的时候,绝不可让外人知道。要是让外人知道了,自己养的蛊就会被巫师用妖法收去,为巫师使用,主人就会全家死尽。即使不被巫师收去,成蛊以后,也会加害主人。一年之中那些爬虫在缸中互相吞噬,毒多的吃毒少的,强大的吃弱小的,最后只剩下一个,这个爬虫吃了其他十一只以后,自己也就改变了形态和颜色。根据传说的种类很多。最主要的有两种:一种叫做“龙蛊”,形态与龙相似,大约是毒蛇、蜈蚣等长爬虫所变成的。一种叫做“麒麟蛊”,形态与麒麟相似,大约是青蛙、蜥蜴等短体爬虫所变成的。

一年之后蛊已养成,主人便把这个缸挖出来,另外放在一个不通空气、不透光线的秘密的屋子里去藏着。据说蛊喜欢吃的东西是猪油炒鸡蛋、米饭之类,饲养三四年后,蛊约有一丈多长,主人便择一个吉利的日子打开缸盖,让蛊自己飞出去。蛊离家以后,有时可以变成一团火球的样子,去山中树林上盘旋,有时可以变成一个黑影,在村中房屋间来往。蛊的魔力最大的时间是黄昏。每次蛊回家之后仍然住在缸中。吃到人的这天,主人就不必喂它东西了。据说养蛊的好处并非要蛊直接在外面像偷盗一样偷宝贝回来供主人使用,而是要借重蛊的灵气,使养蛊的人家做任何事情都很顺利。如果主人想要经商,借重蛊的灵气,可以一本万利。如果主人想要升官,借着蛊的灵气,可以直上青云。反过来说,如果偶一不慎,被受蛊害的人家知道了,去请专门的巫师来把蛊收掉,蛊的主人便会诸事不宜,全家死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