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东汉开始,才全部用阉人。这是由于在皇宫内廷,上自皇太后、太妃,本朝后、妃以及宫女等,女眷较多。
净身师要和净身者的家长或代理人订立合同的,当时叫文书。请上三老四少作为证明人,写明自愿净身,生死不论,免得将来出了麻烦。
手术前,操刀者先要问:"你是自愿净身吗?"受割者说:"是。"又问:"假如你反悔,现在还来得及!"答道:"决不后悔。"又问:"那么你断子绝孙,可和我毫无关系吧?"答道,"毫无关系!"问完,担任介绍人的太监,把《自愿阉割书》循例地再念一遍。
手术刀是一种呈镰状弯曲的利刃,使用时通常并没有特别的消毒措施,在火上烤一下,便算是消毒了。
割下来的东西,净身师全像宝贝一样地收起来,被净身的人无权要,统归净身师保留。
有两种价钱,保活的是一种价,管阉不保活的,又是一种价。
有些穷苦人家,付不起或者舍不得6两白银的阉割手术费,就干脆大胆蛮干,自己动手阉割。
清末有名的大太监"小德张"就是个典型例子。
还有一种被称为"特殊佣妇"(保姆)的太监制造专家。幼儿时变逐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