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香港著名乐队beyond的成员叶世荣原本准备在圣诞节期间与女友许韵珊结婚,然而不幸的是他没能等到那一天,2002年的10月1日,许韵珊在浴室中不慎跌倒身亡,痛苦万分的叶世荣在女友出殡那天征求双方父母同意后与许举行冥婚。
所谓“冥婚”是一种起源于我国,普遍流传于受汉文化影响的一些东南亚国家的一种民间习俗,冥婚又分为“死人与死人”和“死人与活人”两种。金庸曾经在《倚天屠龙记》中说过一个观点,人死后要为死者做法事,其实超度的不是死人乃是活人,逝者已逝,但求活着的人心安。其实冥婚也是一样的,是死者家属一种精神上的安慰。尤其是对于那些还没成年就夭折了的孩子的父母来说,希望自己的孩子在黄泉路上有个相携手之人,阳间已是孤独不愿他们再在阴间寂寞,这也是一种可以理解的心情。而像叶世荣这种情况更增添了一丝人鬼情未了的悲情,是许多小说和影视剧中常见的情节。
经推测距今二万五千年至五万年前的人类,就已经具有灵魂的观念。在人类的情感世界当中总是不愿意接受人死之后一了百了,人们情愿相信肉体的消亡,灵魂会以另一种形式存在,所以为死后的人塑造了一个世界。无论是我国历史上常见的殉葬还是冥婚,都是基于这样的一种灵魂观和世界认知。
冥婚现象在迄今大约三千多年前的殷商时期就已经存在,是我国民俗文化中一种奇特的婚姻形式。《周礼·地官》中有:“禁迁葬者与嫁殇者。”这样的记载,据此推断,至少在春秋末期,,冥婚现象就已然是非常普遍不然也不会有禁止冥婚这样的条例出现。东汉末年的儒学大师郑玄详细的解释了《周礼》中关于冥婚的这句话,“迁葬,谓生时非夫妇,死既葬,迁之,使相从也。殇,十九以下未嫁而死者,生不以礼相结,死而合之。”然而虽然《周礼》中明确禁止,但从以后的历史发展来看,冥婚现象已然顽固的存留于我国民间的传统习俗当中,至今也没有完全根除。
中国民间普遍认为“没有完成生殖义务的人生是不善、不正常的人生,……死后……也不能做一个‘正常’的鬼”。(张铭远:《生殖崇拜与死亡抗拒》)因此民间最常见的冥婚形式就是家长为夭折的子女,寻求“灵魂伴侣”。历史上第一次关于冥婚的正式记载出现在三国时期,而冥婚的主人公就是曹操最喜爱的儿子曹冲,没错就是那个给大象称重的小神童。根据《三国志》的记载,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曹操的爱子曹冲夭折,年仅十三岁。曹操想要为死去的儿子相个亲,正好司空掾邴原有女早亡,提出要与邴原结为“亲家”,邴原以:“合葬,非礼也。”为理由拒绝。然而曹操并不甘心,又转而聘甄氏亡女与曹冲合葬,终于完成冥婚。除了曹操为儿子举办冥婚以外,曹操的孙子魏明帝曹叡也为自己的女儿举办过冥婚。(老曹家的人还真是对冥婚情有独钟啊。)《资治通鉴》记载,魏明帝“爱女淑卒,帝痛之甚,追谥平原懿公主,立庙洛阳,葬于南陵,取甄后从孙黄与之合葬。追封黄为列侯,为之置后,袭爵”。
到了隋唐以及五代十国时期,冥婚现象就更加普遍了,有据可查的除了新旧《唐书》明确记载的3例以外,还有已经出土的墓志铭当中记载的有10例。可以想见,当时一定还有大量的冥婚事件随着时光的流逝淹没在历史的洪流当中。而唐代的笔记与民间故事当中大量对关于冥婚的传说,也是对这一现象的一种侧面印证。据统计,魏晋南北朝至隋共有此类小说27篇,唐代共有64篇,五代时期共4篇。敦煌出土的《大唐吉凶书仪》中记有冥婚书、答冥婚书、冥婚祭文等冥婚时所用的文书,对冥婚的仪式均有详细记载。
唐代大文豪白居易在《得景嫁殇邻人告违禁景不伏》一文中对当时的冥婚现象提出了批判:
“生而异族,死岂同归。且非合祔之仪,爰抵嫁殇之禁。景夭婚是恤,窀穸斯乖。以处子之舜华,迁他人之蒿里。曾靡卜于鸣凤,各异室家;胡为相以青鸟,欲同宅兆。徒念幼年无偶,岂宜大夜有行。况生死宁殊,男女贵别。纵近倾筐之岁,且未从人;虽有游岱之魂,焉能事鬼?既违国禁,是乱人伦。请徵媒氏之文,无抑邻人之告。”
冥婚的形式主要划分为如下几类,活人与死人举行冥婚可分为娶鬼妻与嫁鬼夫,以及死人之间的鬼嫁鬼或鬼娶鬼。关于冥婚不同地区的说法也不同,河北省定县有“结阴亲”之俗,河北沧县有“娶干骨”之俗,浙江省定海县有“阴配”之俗,广东省翁源县有“讨鬼妻”之俗,广西省隆安县有“鬼婚”之俗。民初的北京则谓之“搭骨尸”。
关于冥婚的仪式,根据上文中提到过的《大唐吉凶书仪》中所记载的冥婚文书,详细记录冥婚仪式仿照生人婚礼程序,其过程大致可分为订婚、迁葬、合棺、合葬。:问曰何名会婚,会婚者男女早逝,未有聘娶,男则单栖地室,女则独寝泉宫,生人为立良媒,贯通二姓,两家和许,以骨同棺,共彰坟陵,是在婚会也,一名冥婚也。
父告子曰:告汝甲乙,汝既早逝,大义未通,独寝幽泉,每移风月。但生者好偶,死亦嫌单,不悟某氏有女,复同霜叶,为女礼聘,以会幽灵,择卜良辰,礼就合吉,设祭灵右,众肴备具,汝宜降神,就席尝飨。
女嫁祭女依男法:告汝甲乙,尔既早逝,未有良仇,只寝泉宫,载离男女,未经聘纳,祸钟德门,奄同辞世,二姓和合好,以结冥婚,择卜良时,就今合棺。
讫在墓祭……今既二姓合好,礼媾冥婚,白骨同棺,魂魄共合,神识相配,何异生存。吉在壬辰,速离高圹。内外悲怆,弥切勿怀,设祭墓文,汝宜尚飨。
侯法花先生在《冥婚的民俗学解读》中认为,灵魂不灭、家族意识、借冥婚获取实际利益以及土葬的丧葬形式,是冥婚存在的重要的基础和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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