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色胆包天:赤眉军“奸吕雉尸”
盗墓也叫掘冢,在汉代属“奸事”之一,是一种违反人伦的不道德行为。事实上,后来真的出现了盗墓“奸事”:掘墓盗陵者在掠窃珠宝外,还要奸尸。其中最让人不齿的当属刘邦的老婆吕雉遭赤眉军辱尸体一事(见前文《中国盗墓史上的“活见鬼”之谜》)。《后汉书·刘盆子传》记载,赤眉军进入关中,攻占长安后,焚烧了皇宫,又把西汉帝王陵寑作为发泄的对象。赤眉军顶风冒雪赶到今天陕西咸阳附近,“发掘诸陵,取其宝货,遂污辱吕后尸。凡贼所发,有玉匣殓者率皆如生,故赤眉得多行淫秽。”
吕雉是61岁时病死的,赤眉军掘陵时距离吕雉下葬的公元前180年已有200多年。称奇的是,吕雉仍如活着时一样,因为对西汉王朝憎恨才起义的农民兄弟动起了歪念,色胆包天,淫而后快。
从现代医学上看,奸尸行为是一种变态,受害的多是女性,系恋尸癖使然。现在仍不时有奸尸一类的新闻出现,如殡仪馆男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奸淫女尸,杀人犯行凶后对女尸兽性大发。但吕雉的尸体在二百年后被污辱,似乎不属“癖”这种病态行为,非病态心理使然,也许是盗墓者的征服欲诱导了这种行为。
二、见色起欲:掘墓士兵奸淫慈禧
1922年,“秀才将军”吴佩孚在洛阳时,严令缉捕孙殿英这个大毒贩,他在洛阳不能立足,就逃往陕州,最后辗转来到了河北省遵化市清东陵。
1928年初夏,孙殿英率部炸开东陵慈禧墓地,无尽宝藏展开在他们眼前,众官兵发疯般劫掠着。孙殿英规定先将宝物集中再分配,谁也不得私藏。但在这旷代财富的强烈刺激下,人们哪里还能控制自己?孙殿英咬牙切齿,下令谭温江向疯狂撕抢的官兵们开枪扫射,尸体不断倒下,终于控制住了局面。然而还是有人将珠宝偷藏在内衣里,含在嘴里,甚至塞在肛门里……
这可能是史上最着名的盗墓活动。在那阴森神秘的地下墓穴里会发生什么,留给人们极大的想象空间。最令人瞠目的传说,可能不是墓内宝物的神奇,而是慈禧太后被奸尸!
当慈禧棺木打开后,看到她面色如生,肌肤白皙饱满,一名盗墓士兵居然动了兽欲,扯下裤子就行奸;不料尸身因见空气,瞬间萎缩如鬼,让这个性欲超强的盗墓兵立即败了兴。
三、迷信药用:兵士分食“人肉干”
中国人对尸体有一种复杂的情绪,对长久不腐烂的尸体持一份好奇和崇尚,在民间甚至有用尸骨做“药引”的传闻。在“辱尸”事件中,最荒唐的应该是分食尸体的记录。在中国历史上,“食人肉”的现象不是没有过,也不是一起两起。
据说,隋末的诸葛昂、高瓒两个人就嗜食人肉。诸葛昂请高瓒,逮来双胞胎小孩杀掉,做成“双子宴”,一起享用;诸葛昂回请时则把自己的爱妾蒸熟给高瓒吃。在民间,为了度饥荒,还有互相交换小孩食用的记录。但把墓中盗出的尸体分而食之的则十分罕见,如奸污吕雉的尸体一样不可思议。
南朝宋人刘敬叔撰写的《异苑》一书中有一个故事:“元嘉中,豫章胡家奴开邑王冢,青州人开齐襄公冢,并得金钩,而尸骸露在岩中俨然。兹亦未必有凭而然也,京房尸至义熙中犹完具,僵尸人肉堪为药,军士分割食之。”从这段文字中可以知道,在被盗掘开的墓中发现了一具很完整的未腐尸体,时人迷信这“人肉干”的药用价值,于是把尸体切成多块,分掉抢吃了。
这倒与鲁迅在其作品《药》中所写的“人血馒头”能治肺结核病一事,有几分相似。
四、丧心病狂:盗贼剖皇后肚皮
从中国盗墓史上看,盗墓者的动机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如伍子胥、齐懿公所谓的“报复”;二是坏人祖坟风水,如上面的杨辇真珈;三就是盗取珠宝,从死人手里“借钱”。早期的盗墓者以前两种目的为主,而后来盗墓事件频繁发生的主要原因则集中表现在第三方面。因为在秦汉以后,真正的“厚葬”才算开始,远古时期甚至没有陪葬品的概念。
由于中国古代人相信,口鼻等窍门塞紧了可以让灵魂附身,获得永生,而让死者口中含“夜明珠”一类的宝物,则是这种丧葬观中下最常见的表现方式。有条件的帝王还要身着金镂玉衣赶天堂,将这种丧葬观发挥到了更为奢华的地步。盗墓中,“辱尸”现象本来就很多,尸体内外再有宝物,这下想有一个完尸就更困难了。如,慈禧、乾隆的陵寑被现代大盗贼孙殿英部下掘开后,他们的尸体全被损坏了,嘴都被抠坏。
令人摇头的当是同治的皇后阿鲁特氏尸体遭辱情形(前文《中国历史上的12大盗墓狂人·下》也曾提及),真的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阿鲁特氏(1857-1875),14岁时由慈禧太后选定进宫,与同治的感情很深,夫妻恩爱,为人也不错。由于不随流合污,不善讨好,看不惯慈禧的独裁霸道,受到慈禧冷落。民国版《清史稿》认为,阿鲁特氏是一个颇不幸的女人,在同治死后不满百日,她愤然自杀于储秀宫。但想不到,这么正派、刚烈的女人未能好死,死后也未能安宁。盗掘阿鲁特氏和同治合葬墓惠陵的是一伙现代盗贼,出于寻找珠宝的目的,阿鲁特氏的尸体被拖出棺外扔在地上,身上的衣服被剥光了。听说她是吞金自杀的,这伙贼人又把她的肚子剖开寻宝,场景惨不忍睹,命运对这位皇后太不公平了!
五、镇本邪念:恶僧制“颅骨饮器”
“辱尸”,最常见的方式是将尸体拖出棺椁,置于荒郊,放在日下暴晒,名叫“戮尸暴骸”之刑。这种“辱尸”方式与民间常说的“不得好死”是一个思维,让墓主在死后也没有好下场,遭羞辱。如北宋帝王陵寑让北金国政权和伪皇帝刘豫掘开后,尸骨都被拖出来扔到陵外,导致山野白骨遍野。当时南宋是赵构在当皇帝,他听闻后派手下大臣偷偷潜回巩义祖陵区查看,结果看到哲宗赵煦的尸骨遭“暴骸”。
这其实还不是最过分的“辱尸”行为,最令人发指的当算盗掘南宋帝王陵寑的西域僧人杨辇真珈,将帝、后们的骨骸全部掘出,弃之荒野后,或与兽骨混在一起。还把理宗赵昀的头颅摘下来,带回元都城镶银涂漆,制成盛酒的器具使用(见前文《中国历史上的12大盗墓狂人·中》),后来朱元璋灭了元朝后,将颅骨带回南方入葬了。
齐懿公作出这种事情并不偶然,其王位就是通过血腥手段得来的。齐桓公有姜元、姜雍、姜潘、姜商人等多个儿子,由于没有处理好承继关系,齐桓公死后,兄弟间互不服气,为王位争得不可开交,以致于齐桓公的尸体一直没有人问事,结果生的蛆都爬出了窗外。后姜潘得位,史称齐昭公。齐懿公的王位是从齐昭公儿子的手里夺来的,他将齐昭公的儿子杀死了。齐懿公生性残暴,荒淫无度,还霸占手下臣子的老婆,很不得人心,系无德之君。后来邴歜的儿子丙戎为报父遭辱尸之仇,乘齐懿公出游时合谋杀了他,掘墓者最终自己也没有好下场。
纵观历史不论是帝王的陵寑,还是民间的坟墓,都是人类处理自己尸体的地方。然而盗墓者为了自己的利益,对死者进行了不尊重的行为,当然无论是采取何种方式,义盗也好,脏盗也罢,本质上都是对死者的大不敬,也属不同形式的“辱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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