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张名为“苏州市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红头文件,因单位名称长达21个字而引发关注。
2月15日,苏州市纪委就此回应媒体称:
该机构并非苏州市首创,而是按照江苏省纪委的统一要求设立的,江苏省各市都有,机构性质属于承担阶段性工作的临时性机构,没有单独的机构和人员编制,附设于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工作人员从纪委内部临时抽调,其主要职责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内部廉政工作,设立迄今已有三年,也取得了一些工作成效。
2018年3月27日,江苏省纪委监委网站一则题为《苏州市:重整行装再出发 “四项建设”铸铁军》的报道显示,3月23日,苏州市启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打铁必须自身硬”暨“忠诚奋斗做标杆”专项行动。
为了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苏州市纪委、市监委成立了“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该报道还表示,苏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都将结合各自实际,建立相应的工作组织,明确工作责任,确保活动深入开展。
当时,江苏省纪委常委、苏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马士光强调,这次专项行动是苏州市纪委常委会按照江苏省纪委部署,针对苏州实际,经过充分酝酿和研究确定的。
报道还提到,苏州市还下发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打铁必须自身硬”暨“忠诚奋斗做标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制定了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提升干部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严肃督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等14项举措。
“这14项举措既涵盖省纪委专项行动12项规定动作,又结合苏州实际推出以推进‘纪检监察干部智慧监督管理系统’为抓手的日常监督等举措,体现苏州元素、苏州特色。”
事实上,两年前,江苏省就已经进行了“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项行动。
据报道,2017年3月13日,江苏省纪委召开“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并出台工作方案。江苏省纪检监察系统将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强化自我监督,树立严格自律的标杆。
据江苏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江苏“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项行动覆盖全省6534个纪检监察机构、20654名纪检监察人员。
“纪检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手电筒不能只照别人不照自己。”江苏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蒋卓庆说,只有强化自我监督,才有底气和自信履行好职责,“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我们必须把自己摆进去”。
蒋卓庆还表示,“虽然被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只是极少数,但其违纪行为所产生的影响和危害远大于一般党员干部。”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以自我革命的决心、刀刃向内的勇气解决突出问题,让队伍更加纯洁、肌体更加健康。”
在专项行动启动之前,江苏省纪委通过深入调研,梳理出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的几个特点:
问题分布范围广;
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问题占比较大;
“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突出;
因从事纪检以外的其他工作违纪受查处的问题较突出;
“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不干净问题较突出。
针对这些问题,专项行动制定了两个层面12条具体措施,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
在2017年“打铁还需自身硬”专项行动基础上,江苏省纪检监察系统于2018年2月初启动了“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活动,包括打造“阳光纪检监察”、完善纪检监察“1+N”制度体系、推行案件主办人制度、从严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等12项重点举措,让各级纪委监委自觉接受监督、诚恳接受监督、乐于接受监督,习惯在制约和监督的环境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从“还需”到“必须”,体现更高标准、更严要求。
蒋卓庆表示:“权力行使更要慎之又慎、自我约束更要严之又严。我们不是被动接受监督,而是要主动接受监督、主动加强自我监督,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