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一个自己经历过的故事。
曾经有一段时间,对自己所做的工作感到比较迷茫,正好有个机会到工地上做事,就去了。
其实我对工程方面完全不了解,姜昆曾说过:“什么是成熟,就是三十岁的时候看自己二十岁时候做的事情感到好笑,四十岁的时候看自己三十岁时候做的事情好笑!”现在想想,那时真有点疯狂。
我那时所做的工作属于“基建”方面,说白了就是打地基。那个工地在江苏平原地带,打的是“灌注桩”——不好解释,就是用钻机钻一个直径八十厘米(不等),深几十米的洞,然后放入“钢筋笼”,最后注入“商砼”。
工地原先是一片农田和荒地。甲方简单平整场地后,我们单位就进驻了。做过这一行的都知道,打桩对桩的定位要求很严格,一般要先用“全站仪”放出大样(基本定位),桩机施工前,再进行放“小样”(精确定位)。土地不是很平整的时候,放“大样”前,一般用小挖机挖一个坑,然后在坑内做上标记——防止地面施工造成位移。
那个工程还算比较大,工期也比较紧,需要四五个班组同时施工(一个班组有七八台灌注桩机器)。在放大样的时候,挖机一挖下去,卷起了一些腐烂的木屑,而且还散发出腐烂的味道,挖机师傅见得多,一看就知道这下面是一个坟墓,就问项目经理:“这地方怎么办?”一般来讲,搞工程的还是比较相信这方面的,不过,老板考虑到这工程是政府“安居工程”,烧纸祭拜的话,被住附近的拆迁户知道了,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谁都不希望住在坟墓之上,特别是一楼的住户。于是就把这事放着了。
当时进度要求很高,这件事也就这样过去了。这个区域,本来是属于A工作队的施工范围,而且是要最先完成的地方。不过,放小样那天,施工员对技术员说:“那个地方(挖出坟墓的地方)我是不会去,还蛮臭的!”有必要解释一下,“放小样”的时候,技术员通过“全站仪”确定具体的点,施工员要站在那个点附近不停移动以保证手上的标志物(钢筋、竹筷之类的)正好在“全站仪”镜头中的那个点上。技术员和项目经理是铁兄弟,所以就建议修改一下施工路线——反正也不误事。项目经理自然同意了。
几天以后,A工作队一台机器回头再进入有坟墓的这个区域施工时,忽然间报废了(不是坏了),只能拆了拉走。于是A队队长和B队队长商议,把这一区域的桩让给B队来打,B队队长就同意了。
说来也奇怪,B队从队长到队员,都是有十几年的打桩施工经验,但打到挖出坟墓地方这根时,问题不断。先是在机器“移位”时(机器有二三十吨重),把电缆压断了,等修好后移到了位置,还没工作一小时,又一个什么部件坏了,并且本地还没得换,要从宁波发货,这样一下子耽搁了两天。机器修好以后,等把孔钻好,“钢筋笼”又放不下去,于是又返工了很长时间,不过,放到最后一节“钢筋笼”时,又被卡住了。本来,按操作规范,应该把“钢筋笼”吊起来再返工。不过,B队队长为抢时间(他们是按工作量算工资),采取土法施工——自己下到“钢筋笼”内,用电焊把“碍事”的钢筋烧断,以便把“钢筋笼”顺利放下去。因为这事他们经常做,所以,他的队友也就没在意,纷纷停下来抽烟聊天。等他们一回头,却发现队长已经不能动了,连忙切了电源,下去救人。刚开始,B队队长好像还有点出气(肚子有点动),等送到医院,医生象征性抢救了一下(此处绝没有批评医生的意思),就宣告死亡了。
我是第一次这么近距离接触死亡(年轻的人),心里有说不出的感受。B队队长人很和气,我和他交往不多,他偶尔到项目部时,会一起抽抽烟而已。
这件事,无神论者完全有理由说它是偶然的。但在我看来,太多“偶然”,就成灵异了:要是设计院出图纸时,这根桩不是正好在坟墓上,要是施工员不嫌这里面有臭味,要是技术员不建议改变施工路线,要是A队机器不报废,要是B队长不同意帮A队施工,也许就不会有这个悲剧了。
这件事,让我有一个触动:人的生命真的很脆弱,一条鲜活的生命,成为一具冰冷的尸体,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处理后事时,家属不同意转账支付抚恤金,必须用现金。在公安局,我人生第一次见过七十五万现金堆在一起,似乎也不多,一个书包,还没装满——一个平凡的生命的价格。这么说,真的很残酷,但我们绝大多数人,又何尝不是“平凡的生命”?
当这笔钱被他老婆背走的那一刻,我产生了最强烈的感受:珍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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