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高院将去年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公布。案例中一位女职工由于丈夫病危要进行请假,没想到却被公司开除,经过法院的详细审理,判定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女职工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事情发生的经过
据了解,女子钱某是在2011年11月进入纺织公司工作,自己的丈夫是在2022年的5月底突然重病,送往外地的医院进行抢救治疗,于是钱某向公司请假,要照顾自己的丈夫,公司在6月7日通知钱某请假日期截止到6月13日,之后不再接受请假的申请,如果没有按时回到公司工作,一律按照旷工处理。钱某表示,当时自己的丈夫仍然在抢救过程当中,没有办法回到公司工作,将丈夫正在抢救的照片发给公司的负责人,想要申请假期延长,公司不但没有同意申请,反而催促赶快返岗。于是在6月22日的时候,公司以旷工为理由将钱某辞退,钱某的丈夫是在6月25日因治疗无效死亡,钱某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自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仲裁支持钱某,但公司却不服,直接起诉到法院。
同意赔偿
通过法院的审理,公司应该向钱某按照经济补偿的标准进行赔偿金的支付,因为钱某的丈夫属于治疗病危的情况,钱某申请请假的理由完全合理,公司对于钱某的处理方式,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同样没有通知工会,这样属于违法解除合同,需要向钱某支付赔偿金。
合理的管理
这起案件反映出公司在管理职工方面出现很大的问题,结合每个职工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管理,不能盲目的催促职工返岗,也没有按照实际的情况给予一定的安慰,反而体现出公司没有人情味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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