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班主任要加强对学员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原则上必须使学员对损坏公物要有认识过程,并能自觉做到照价赔偿。各班对损坏公物要有记录,期末交办公室核对并留档。
二、教师使用公物要办理出借或登记手续。调离本校,办公室要逐一检点回收。丢失或损坏要赔偿,私自转借公物,而检查或移交时仍未归还者,双方按赔偿价的80%罚款,限期收回公物。
三、节约用电,及时关灯。教室内无人或白天光线正常不开灯。
四、对于教学使用的录音机、磁带、投影仪、多媒体、电教器材的管理,为确保用于教学,尽可能发挥其作用。
1、由教务处登记造册,落实班级、科室、或个人保管,开学初登记,学期末,由办公室、教务处一道验收、入柜。
2、落实后,凡非课堂教学,不得提出教室外,遇班级室外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经教务处批准方可。
3、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必须及时送交办公室检查,由总务处安排修理。
4、保管不善而丢失,或非在课堂使用而摔坏、明显地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要酌情赔偿,凡自然损坏可免于赔偿。
五、班级公物管理、使用、情况有关规定:
1、开学就绪后,办公室将公物与班级办理交接手续,直接承包给班级管理,期末检点回收,对管理好的班级要给予表扬。
2、属于班级责任损坏的公物,原则上要及时修理,办公室负责不定时检查。
3、教室的玻璃、门窗、桌椅、墙壁、图、电、等公物损坏在期末办公室检点,落实修理。
六、食堂人员搞好室内卫生做到清洁整齐,保持餐具、饮具清洁、定期消毒处理;加强食品管理保证饮食卫生,预防各种疾病的发生,防止食物中毒;师生按照规定时间就餐,不提前。
七、定期对校舍电线、电路、开关、插头进行安全检查,学员要做好饮食卫生,不买过期变质食品,化学老师和实验管理员要经常检查化学药品,严格管理易燃、易爆、极毒药品、严格实验要求和操作规范。
八、定期对固定资产盘查,做到账、卡、物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