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的本质是否只有在人们的认识中才能被显现,由此,被人们认识到的事物的本质究竟是最真实的本质自身,还是本质的显现。
一种不被人们把握的事物本质是不存在的,那样的话,就无所谓本质了,它就仅仅只是物自身而已。
事物的本质或多或少的包含有认识的因素,一经认识主体的参与,事物立马就在本质与本质的表象中纠缠不清,自然之物则没有这种烦恼。
于是本质的表象就支撑起了我们把握本质的唯一桥梁,必须要在本质的表象与本质的整体考虑中才能认识到本质的现实。
很容易犯的一个认识错误就在于,在追问事物的本质时,人们通常会把那些规定事物本质的根本条件一一去除,只留下事物本质自身。
试问一下这种状态下的本质如何被把握,那些用来把握本质的条件都被去除了,认识者已经失去了通达事物本质的桥梁。
因此,事物的本质一定与事物的表象紧密相联的,没有事物本质的表象,于是就被规定为假象,而没有显现为表象的事物,就被规定为自在之物,或者可以被规定为物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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