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赖芳杰
2月15日,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做好新型肺炎防控期间抵蓉和离蓉人员健康状况证明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并强调凡持本通知涉及的健康证明的,不得拒绝返岗、不得拒绝租房、不得拒绝进入本人的居住区,不得要求任何人出具本通知要求以外的任何健康证明。
同时,杜绝健康证明滥用。健康证明与《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二者不同。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等七类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才能上岗。本通知所涉及的健康证明不可替代《健康证》。此外,不得将收集到的个人信息用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以外的其他用途
抵蓉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均可取得健康证明:
1.健康证明。由抵蓉人员的户籍所在地或抵蓉前的居住地疫情防控单位出具的与疫情相关的健康状况证明。
2.《健康情况申报卡》,可通过健康成都官微和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http://cdwjw.chengdu.gov.cn/)下载。由抵蓉人员于返岗前如实填报,如有隐瞒、虚假填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四川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在川居住14天以上且接受当地村(社区)管理的人员,到居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报办理。
4.网络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平台。四川外出人员健康申报和查询系统(《四川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成都市的网络健康状况信息申报以及各区(市)县、镇(街道)等官方网络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平台,由抵蓉人员按平台要求如实填报。
5.《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或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个人观察日志表》。有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曾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曾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往来史的抵蓉人员,必须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取得负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单位出具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或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个人观察日志表》。
离蓉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均可取得健康证明:
1.《四川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方法同前。
2.网络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平台,方法同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