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
7月1日发布重要公告
事关2022年
小学、初中招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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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生态文旅区
2022年小学招生报名登记公告
根据淮安市教育局《2022年淮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淮教发〔2022〕21号)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各小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告。
01招生报名登记对象
1.具有生态文旅区户籍、符合施教区学生认定条件的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
02辖区小学施教区范围
1.淮安市实验小学新城校区
翔宇大道—宁连路—徐杨路—新长铁路—福地路—承恩大道—枚皋路合围区域。
2.淮安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生态文旅区实验小学
京杭大运河—枚皋路—万康路—宁连路合围区域。
3.淮安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生态文旅区沁春路小学
翔宇大道—枚皋路—承恩大道—福地路—新长铁路—海天路合围区域(不包含中天翡丽湾小区)。
4.淮安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生态文旅区山阳湖小学
京杭大运河—宁连路—翔宇大道—海天路合围区域及中天翡丽湾小区。
5.淮安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生态文旅区第二实验小学
鸿海南路—徐杨路—京沪高速东侧规划红线—乌沙干渠—高铁路—枚皋路合围区域。
6.淮安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生态文旅区枚皋路小学
枚皋路—宁连路—万康路合围区域。
03公办小学施教区学生确认问题
1.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凡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可按其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的地址确定施教区公办学校。
2.施教区内的拆迁安置户和原住户子女实行就近入学。施教区内拆迁户,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产确定其施教区学校。拆迁临时安置尚未取得新房产证的,以拆迁协议、户籍予以安排。拆迁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学校,如申请到原居住地入学的,根据拆迁协议或产权证、户籍和现安置地就近入学,入学的拆迁户子女年龄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该子女出生时户口与拆迁户户主在同一户籍从未迁移。
3.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且实际常住、户口从未迁移过,其父母双方及子女无房(须提供市区、淮安区和淮阴区三处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证确定施教区学校。
4.因父母离异(依据法院判决书或民政部门认可的离婚协议书)的,根据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户籍等确定施教区学校。
5.因父母双方均为非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长期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证确定施教区学校。
6.空挂户(只将户籍挂靠在某一亲友或其他地方,并非监护人自己产权房屋的户主),不能作为施教区认定条件。
7.在施教区内的门面房、写字楼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施教区认定条件。
8.2011年6月7日以后办理共有产权房,或同一地点、相同产权人的非成套住宅分户出售并办理产权证的,不能作为施教区认定条件。
9.施教区内每套房屋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子女可确认为施教区学生。亦即该家庭的子女小学未毕业前,即使将房屋产权变更,变更后取得的房屋产权也不能作为新房主子女施教区认定条件。
10.施教区学生身份认定原则上以淮安生态文旅区管理办2016年12月1日发布的《关于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调整划分方案的通知》(淮新城管发〔2016〕212号)和2021年10月15日发布的《关于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京杭大运河以西片区新建小学招生办学事宜的公告》(淮新城管发〔2021〕40号)、《关于公布高铁商务区范围义务教育施教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淮新城管发〔2021〕41号)三份文件要求为准。
11.户口、房产证等有效证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12.文旅区实验小学、沁春路小学、山阳湖小学、第二实验小学、枚皋路小学与实小新城校区实行实小教育集团统一管理,资源共享、教师互派、文化共建。
04招生报名登记安排
(一)网上报名登记
符合施教区确认条件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家长在2022年7月5日下午5点半至2022年7月6日下午3点期间,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网上登记,具体登记事项请参见登记平台中的填写须知。辖区各小区购房户、拆迁户和原住户请进入平台“报名登记1”中登记。
建华观园、星雨华府、中天翡丽湾、中南锦城等四个小区符合实小新城校区申请入学的购房户(即在2016年12月1日前购房并签订合同,且契税缴纳时间在2016年12月15日前的)请进入平台“报名登记2”中登记。上述四个小区在2016年12月1日之后购房的或在2016年12月1日前购房并签订合同、契税缴纳时间在2016年12月15日之后的,须在平台“报名登记1”中登记。
(二)现场复核安排
网上报名登记成功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下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材料复核。
1.携带材料:网上报名生成的登记表(一式两份)、户口簿、房产证、父母结婚证(如父母有离异情况的需携带法院判决书或民政部门认可的离婚协议书)、儿童出生证、儿童保健接种卡、幼儿园毕业证明等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验证后返还,复印件1份);学生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须提供市区、淮安区和淮阴区三处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原件);星雨华府、建华观园、中天翡丽湾、中南世纪锦城等四个小区符合实小新城校区申请入学条件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契税的原件与复印件; 钱隆城小区符合文旅区实小申请入学条件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契税的原件与复印件;拆迁安置户需提供拆迁安置证明(或拆迁协议),已办理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户需携带产权证和拆迁安置证明(或拆迁协议)。
2.具体安排:
(三)其他提醒事项
1.届时参加现场复核的一位家长进入校园时,请带好儿童,主动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健康码和行程码,相互间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的管理。
2.入户调查时间:2022年7月11日至2022年7月12日,请家中留人,并保持手机畅通。
3.有关学校和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对报名材料及实际居住情况调查审核后,由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发放义务教育派位证,学生凭派位证入学。派位证领取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上午8:30-11:00,有关名单会在报名材料现场复核地点门口公布。
06招生工作要求
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做好政策宣传。若学校招生中出现违规问题,区社会事业局将严肃处理并问责。
招生咨询电话:
0517—83331178 (淮安市实验小学新城校区)
0517—80320881 (淮安生态文旅区实验小学)
0517—89727808 (淮安生态文旅区沁春路小学)
0517—80690626 (淮安生态文旅区山阳湖小学)
0517—80696956 (淮安生态文旅区第二实验小学)
0517—80320870 (淮安生态文旅区枚皋路小学)
招生监督电话:
0517—89220117(淮安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
淮安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
2022年7月1日
淮安生态文旅区
2022年初中招生报名登记公告
根据市教育局《2022年淮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淮教发〔2022〕21号)文件要求,结合辖区各初中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告。
01招生报名登记对象
具有生态文旅区户籍、符合我区施教区学生认定条件的2022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02辖区初中施教区范围
1.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
京杭大运河—宁连路—徐杨路—新长铁路—枚皋路合围区域。
2.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生态文旅区开明中学
京杭大运河—宁连路—望云路合围区域。
3.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生态文旅区第二开明中学
京杭大运河—枚皋路—新长铁路—海天路合围区域。
4.江苏省淮阴中学教育集团生态文旅区第四开明中学
鸿海南路—徐杨路—京沪高速东侧规划红线—广州路—乌沙干渠合围区域。
03施教区学生确认问题
1.学生户籍应与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并与监护人的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凡户籍、居住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的,可按其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证的地址确定施教区公办学校。
2.施教区内的拆迁安置户和原住户子女实行就近入学。施教区内拆迁户,重新购房的以新购房产确定其施教区学校。拆迁临时安置尚未取得新房产证的,以拆迁协议、户籍予以安排。拆迁异地安置的,在安置地确定其施教区学校,如申请到原居住地入学的,根据拆迁协议或产权证、户籍和现安置地就近入学,入学的拆迁户子女年龄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该子女出生时户口与拆迁户户主在同一户籍从未迁移。
3.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且实际常住、户口从未迁移过,其父母双方及子女无房(须提供市区、淮安区和淮阴区三处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4.因父母离异(依据法院判决书或民政部门认可的离婚协议书)的,根据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户籍等确定施教区。
5.因父母双方均为非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其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并长期与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房产证确定施教区。
6.空挂户(只将户籍挂靠在某一亲友或其他地方,并非监护人自己产权房屋的户主),不能作为施教区认定条件。
7.在施教区内的门面房、写字楼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施教区认定条件。
8.2011年6月7日以后办理共有产权房,或同一地点、相同产权人的非成套住宅分户出售并办理产权证的,不能作为施教区认定条件。
9.施教区内每套房屋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子女可确认为施教区学生。亦即该家庭的子女初中未毕业前,即使将房屋产权变更,变更后取得的房屋产权也不能作为新房主子女施教区认定条件。
10.施教区学生身份认定原则上以淮安生态文旅区管理办2016年12月1日发布的《关于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调整划分方案的通知》(淮新城管发〔2016〕212号)和2021年10月15日发布的《关于公布高铁商务区范围义务教育施教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淮新城管发〔2021〕41号)两份文件要求为准。
11.淮阴中学新城校区施教区范围内的学生,按照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招生说明》的相关规定入学。经前期学额初步调查,符合该校入学条件的施教区学生已满额,在2020年1月10日之后购买该校施教区内二手房并取得房屋不动产证,且满足“三者一致”入学条件的业主适龄子女,调剂安排到文旅区第二开明中学就读,并确认为第二开明中学施教区学生。若实际报名后, 淮阴中学新城校区尚有空余学位,将按照房屋不动产证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12.户口、房产证等有效证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
13.符合淮阴中学新城校区施教区入学条件的购房户适龄子女可以选择在第二开明中学就读,并确认为第二开明中学施教区学生。文旅区开明中学、第二开明中学和第四开明中学三所学校与淮阴中学新城校区实行淮中教育集团统一管理,资源共享、教师互派、文化共建。
04招生报名登记安排
(一)网上报名登记
符合施教区确认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家长在2022年7月2日上午10点至2022年7月4日下午3点期间,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网上登记,具体登记事项请参见登记平台中的填写须知。辖区内各小区购房户、拆迁户和原住户请进入平台“报名登记1”中登记。
建华观园、星雨华府、中天翡丽湾、中南锦城等四个小区符合淮阴中学新城校区申请入学条件的购房户(即在2016年12月1日前购房并签订合同,且契税缴纳时间在2016年12月15日前的)请进入平台“报名登记2”中登记。上述四个小区在2016年12月1日之后购房的或在2016年12月1日前购房并签订合同、契税缴纳时间在2016年12月15日之后的,须在平台“报名登记1”中登记。
(二)现场复核安排
网上报名登记成功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材料复核。
1.携带材料:网上报名生成的登记表(一式两份)、户口簿、房产证、父母结婚证(如父母有离异情况的需携带法院判决书或民政部门认可的离婚协议书)、小学毕业证书等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原件验证后返还,复印件1份);学生随父母户口在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须提供市区、淮安区和淮阴区三处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无房证明(原件);星雨华府、建华观园、中天翡丽湾、中南世纪锦城等四个小区符合淮中新城校区申请入学条件的,还需提供购房合同和契税的原件与复印件;在2020年1月10日后办理房产证的淮中新城校区施教区范围内的一手房购房户,申请到淮中新城校区就读的,还需提供购房合同和契税的原件与复印件;拆迁安置户需提供拆迁安置证明(或拆迁协议),已办理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户需携带产权证和拆迁安置证明(或拆迁协议)。
2.具体安排:
(三)其他提醒事项
1.参加现场复核的一位学生家长进入校园时,请主动佩戴口罩并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相互间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的管理。
2.入户调查时间:2022年7月7日至2022年7月8日,请家中留人,并保持手机畅通。
3.有关初中和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对报名材料及实际居住情况调查审核后,由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发放义务教育派位证,学生凭派位证入学。派位证领取时间为2022年7月10日上午8:00-11:00,有关派位名单会在报名材料现场复核地点门口公布。
4.所有施教区学生不提供住校。
05招生工作要求
各初中要加强组织领导,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做好政策宣传。若学校招生中出现违规问题,区社会事业局将严肃处理并问责。
招生咨询电话:
0517—89088929(江苏省淮阴中学新城校区)
0517—89088006(淮安生态文旅区开明中学)
0517—89717171(淮安生态文旅区第二开明中学)
0517—80696899(淮安生态文旅区第四开明中学)
招生监督电话:
0517—89220117(淮安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
淮安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