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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清十大酷刑 “骑木驴”过于残忍

2021-07-08 社会奇闻 满清十大酷刑 “骑木驴”过于残忍
  清代文学家方苞,桐城派的代表人物,因为政治上的某些原因被下放到了监狱,他在监狱中亲眼见证了满清监狱的黑暗和严酷,并在出狱后写下了《狱中杂记》以警后人:

  有钱的犯人享有单间,可以娱乐,可以有仆人照顾,可以享受任何奢华的生活,链子和脚镣从他们身上取下,过堂的时候再戴上。但穷人没有钱向看守行贿,他们的处境就非常不幸。不仅不会减轻所受的惩罚,而且要遭受更多的酷刑。古代犯罪付出的代价是惨痛和巨大的,不论是钱财上的损失,还是身体上需要承受的痛苦,因为被惩罚的方式实在。

  犯人要出钱买烧纸,即向监狱之神献祭,这是看守榨取犯人的手段。为达到此目的,犯人可能被捆起来或吊起来鞭打。晚上,他们被绑在板子上,脖子,手腕和脚腕浸在污秽之中,老鼠啃食他们的躯体。

  除了这些在监狱内的痛苦之外,犯人一旦被定罪,推往监狱外的刑罚也是十分残酷和灭绝人性的,光是想想就觉得难以忍受。

  满清有十大酷刑,大家较为熟悉的有腰斩、车裂、剥皮、凌迟、绞刑。可能只是听名字并不会有太多感觉,但看完下面的描述之后,将终身难忘,所谓的炼狱可能也不过如此了吧。

  1、腰斩

  顾名思义,就是行刑者用重斧从犯人的腰部将其砍作两截。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商鞅变法时,曾明文规定,一家犯罪,邻家不告发者,处以腰斩。

  有人认为方孝孺是被腰斩的,但事实上他是被凌迟处死的。 据说包青天的三把铡刀里,就有一把用来腰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