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广东省公安厅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南都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东警方成功打掉一批涉黑涉恶团伙,战果成效名列全国前茅。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予以高度肯定,广东省公安机关成为全国首个获得公安部通报表扬的公安机关。全省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向好,今年上半年全省刑事警情同比下降21%、治安警情同比下降14%、刑事立案同比下降12%。
举报人头戴熊猫头套,现场接受奖励。
打掉一批“以黑护黄”“以黑护赌”“以黑护毒”“以黑护私”团伙
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林伟雄在发布会上介绍,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将扫黑除恶作为当前公安工作至关重要的任务来抓,研究确定了扫黑除恶“线索必录、线索必研、专案必督、财伞必挖”的“四必”工作原则,明确扫黑除恶打击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集中优势资源、调配专业力量,迅速推动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全省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向好,今年上半年全省刑事警情同比下降21%、治安警情同比下降14%、刑事立案同比下降12%。
广东各地公安机关紧盯中央明确的10类打击重点,坚持专业化精准化打击与集群化规模化打击相结合,精心谋划部署、创新侦查模式、强化侦查措施、深入组织经营,先后发起三次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打掉一批“以黑护黄”“以黑护赌”“以黑护毒”“以黑护私”的涉黑涉恶团伙,净化了社会环境。
在开展强力打击的同时,广东警方坚决贯彻落实“两个一律”精神,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将查处打击“黑恶村官”列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大力配合纪委监察部门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坚决铲除“关系网”、打掉“保护伞”。
此外,综合运用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和赃款赃物、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在彻底摧垮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方面出实招、下重拳、使狠劲,确保打深打透打彻底,取得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警方缴获的涉案刀具、枪支。
7月5日起广东举报黑恶势力犯罪最高奖50万元
广东省扫黑除恶办处长雷锦华在会上介绍称,为进一步调动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的积极性,经报请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和省政府法制办同意,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出台了《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并于2018年7月5日起施行。
举报事项经查实并以涉黑涉恶罪名追究刑事责任的,将依照《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人民币50万元。有关部门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举报人身份信息、举报线索内容和奖励数额等进行严格保密,同时向社会公布了省扫黑除恶办、省纪委监委、省公安厅等单位举报方式。
南都记者了解到,举报奖励的范围总体上有11种类型,包括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黑恶势力“保护伞”,公开悬赏的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线索等。
广东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公安机关将坚持对黑恶势力“零容忍”,进一步集中优势力量和资源,聚焦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犯罪,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三年攻坚仗,有力维护我省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和把广东建设成为最安全稳定、最公平正义、法治环境最好地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涉案枪支及子弹。
举报黑恶势力犯罪,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材料;
2.举报内容未被纪委监委、公安机关掌握,或者纪委监委、公安机关虽已掌握,但是举报人反映的内容更为具体详实且在案件侦破、查处、追究黑恶势力“保护伞”责任、缉捕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3.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据此破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追究黑恶势力“保护伞”责任,成功抓获公开悬赏在逃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
举报方式:
1.省扫黑除恶办举报方式:信件邮寄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510080)。
2.省纪委监委举报方式:信件邮寄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广东省纪委监委(邮编510080);举报电话020-12388。
3.省公安厅举报方式:举报邮箱gdshce@163.com;举报电话020-12389;信件邮寄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7号-广东省公安厅扫黑办(邮编510050)。